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耿女士在南京登记结婚后和丈夫一起在南京工作,但她的户口仍在上海。最近,她想委托父亲卖掉她在老家盐城的一套房子,但找过几家公证处都没有办成公证,就到南京市石城公证处咨询,最终顺利办理了委托书公证。
公证员告诉耿女士,委托公证可以办理,不过需要审查的事项比较多。首先,公证处要核实她是合格的房屋所有权人。她想卖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需要签字办理。她和丈夫的户口一个在南京一个在上海,婚姻情况就要到这两个地方核实。其次,需要审查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关系,耿女士委托父亲出售房屋需要提供父女关系证明。值得一提的是,解押、出售、抵押事项不能同时出现在委托事项中,不能包含受托人代为收取售房款的内容。此外,公证员需要调查清楚养盐城的房产过户是否有特殊要求。
了解情况并审查材料后,公证员告知耿女士,婚姻情况可以由公证处进行核实。但是,她与受托人的亲属关系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虑到距离较远,耿女士可以提供自己的出生证或者独生子女证来证明亲属关系。
耿女士提供相关资料后,公证员及时为她办理了委托书公证。(当事人系化名)
江苏南京市石城公证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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