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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网
江苏团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呼吁法律对“精日”分子长出利齿!
  江苏团代表联名呼吁完善立法保护国格与民族尊严
  江苏团代表在联名签署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鲁曼
  全国人大代表杨庚豹
  全国人大代表王强众
  全国人大代表吴惠芳
  全国人大代表熊思东
  微博截图

  3月10日,江苏代表团的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关于《完善立法保护国格与民族尊严》的议案,呼吁法律长出利齿,从立法层面对“精日”行径予以严惩。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是继39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递交提案之后,对“精日”分子的再度谴责,也是对立法迫切性的再度呼吁。

  

  现代快报特派记者 郑春平 鹿伟/文 赵杰/摄

  代表说

  议案牵头人:为此类事件划明法律红线

  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南京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牵头,江苏代表团的蓝绍敏、杨庚豹、鲁曼、王强众、吴惠芳等多位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呼吁立法严惩“精日”分子。

  龙翔代表此前在审议发言时专门提到了“精日”类似事件。他指出,对“精日”分子违法滋事、罔顾民族感情、无视公序良俗、严重伤害中国人民特别是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亲属感情的无耻行为,我们表示强烈愤慨和严厉谴责!

  “必须要在法律上给类似行为划出红线。”龙翔代表表示,尽管几起类似事件的当事人已经受到法律的惩处,但屡罚屡犯,说明了惩处太轻,没有起到应有的惩戒作用。因此,建议完善对此类相关问题的处置立法,为此类事件划明法律红线。

  连日来,“精日”事件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尤其是3月8日,外长王毅在记者会上回应现代快报记者追访提问时,怒斥“精日”分子是“中国人的败类”,引来亿万网友的点赞,代表委员们也连称“提气”!

  联名代表:加大惩处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3月10日,多位在议案上联名的人大代表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一致表示,对“精日”行径的现行处罚太轻,应该给予法律上的“严惩”。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建湖县天和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鲁曼表示,“精日”分子的系列事件,她觉得特别不能容忍,非常愤怒。“我们的先烈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人民当时也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没想到,现在还会出现‘精日’分子这样的人,做出让民众非常愤怒的事情。” 鲁曼代表认为,目前的处罚对他们来说太轻了,对于挑战民族情感底线的事情,应该加大惩处力度,起到震慑的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轧钢厂三轧车间副主任杨庚豹表示,对于一小部分“精日”分子,一方面要在法律上进行严惩、重惩,另一方面,应该加强教育和引导,告诉有类似潜意识想法的人,“中华民族是不允许这样的行为的,发生了就要严惩。”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华东施河教具城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强众说,“现在对‘精日’分子的处罚太轻了。在我看来,出卖民族尊严、国家尊严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党委书记吴惠芳说,在一些不良价值取向的影响下,确实存在类似的问题,不仅是“精日”行径,还包括恶搞英雄、损毁历史纪念碑等现象,“ 这些问题完全有必要、也很需要立法来维护国格与民族尊严。”

  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大学校长、民盟江苏省委副主委熊思东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民族情感和精神底线不容挑战。不过,光是从道德层面上进行谴责是不够的,重点还是应该从法律层面,让这部分人群不敢妄为,否则一定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3月10日,江苏团代表们联名的议案认为,2014年起设立的12·13国家公祭日将寄托哀思、谴责侵华日军暴行上升到国家层面,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情感。在此种背景下,“精日”事件依然时有发生,“精日”分子公然践踏国家公祭制度,必须引起重视并加强惩治。诸如此类的行为目前虽然表现为个案,但是其潜在危害巨大,不仅会对青少年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还将极大地伤害国民感情,侵犯国家尊严,影响社会稳定,撕裂民族认同,侵蚀和消解国家凝聚力。

  提议案

  屡罚屡犯,是因为处罚太轻软

  3月8日,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录制视频寻衅滋事的男子被南京警方行政拘留8日。此前,还有两名男子身着仿制二战日本军服在南京紫金山抗战遗址前拍照,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江苏团代表们的议案列举多起案例说明,近几年国内已经多次出现类似的“精日”事件。

  屡罚屡犯,是因为处罚太轻。南京市律师协会、现代快报曾于3月7日联合举行座谈会,多位专家学者、法律界人士和抗战纪念团体代表,就推动“精日”行径入刑提供了立法依据和相关建议。

  议案提出,国外对于否认、鼓吹、美化、模仿法西斯的行为普遍都严厉禁止,通过立法或者司法判例维护历史共识和民族英雄。对比国外,我国目前在惩治“精日”分子方面还存在不足,只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中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这一兜底条款,由公安机关处以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即使合并执行拘留处罚,也不超过20天。

  “轻软的处罚导致违法成本太低,反而助长类似‘精日’分子的嚣张气焰。”议案鲜明提出,对于损害历史、国家、民族、英雄尊严的人,除了教育以外,法律必须长出利齿,设计明确的法律条文划清行为的底线,竖起维护国格和民族尊严的红线。建议全国人大完善立法,多层次多角度加大对严重侮辱国格、侵犯中华民族尊严等行为的惩处,有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与中华民族尊严。

  推动“精日”行径入刑可以这么做

  一是建议制定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与中华民族尊严保护法》,将类似“精日”分子严重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侵犯中华民族尊严,宣扬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及日本武士道精神等行为,与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等行为并列予以惩处,与国旗法、国徽法和国歌法形成一整套的法律体系。

  二是修改刑法,量刑惩治。建议全国人大及时对刑法进行修改,细化条款,解决目前处理这类问题的法理空白。一方面,在“扰乱社会秩序罪”中的下位罪名“寻衅滋事罪”中增加一款表述为“在侵略战争遗址、英雄烈士纪念场馆、纪念设施等场合,否认、鼓吹、美化、模仿侵略者的行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另一方面,在“扰乱社会秩序罪”中新设一个下位罪名,“美化侵略行为、侮辱抗日人士、侮辱受害同胞罪”。规定“制作、销售、穿戴侵华日军仿制服饰、器件或者标志的;损毁抗战遗址的;公然否认侵略事实,侮辱抗日人士或者受害同胞的;以其他形式否认、鼓吹、美化、模仿侵略者的”,处以一定期限的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是建议出台司法解释。对刑法适用进行扩充解释,把特定的“精日”等行为纳入相关法律条款的涵盖范围,弥补现有法条的不足。特定“精日”行为包括以穿日本军服照相、炫耀等方式贬低抗战历史,亵渎抗战英烈,以及以文字、图片、语言、影视、表演、肢体语言等公开否认或者美化侵华战争、宣扬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否认南京大屠杀等。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将相关规定提升为刑法条款。

  地方立法,加强对“精日”行为的规制

  “‘精日’行为的危害是全国性的,但南京等特殊城市,更有必要从地方立法的角度研究加强对否认南京大屠杀历史真相、亵渎烈士及抗战遗址等行为的规制。”议案提出,南京正在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可专设一章,从制度设计上完善“对宣扬法西斯主义、侮辱历史特殊死难者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的规定,在抗战遗址、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碑等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场所禁止穿侵华日军仿制服装,禁止拍挑衅视频等。

  三大抗战纪念馆

  就“精日”现象联合倡议

  为违法行为划上明确底线,加强抗战历史教育

  快报讯(通讯员 许晶晶 记者 鹿伟)3月10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抗战历史教育的倡议》。针对近年来时常出现“精日”现象,倡议呼吁要不断完善法律,为违法行为划上一道明确的底线。同时,当德法并重,全力进行包含抗战史在内的历史教育。

  关于加强抗战历史教育的倡议

  自1931年9月18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开始至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 , 经1937年7月7日全民族抗战爆发、1937年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惨案发生等重要历程,中国人民经过14年浴血奋战迎来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九州狼烟尽扫、百年国耻得雪。自此,中华民族昂然走向伟大复兴之路。然近年来时常出现“精日”分子以各种方式践踏抗战先辈之伟绩,损害国家之尊严的行径,社会各界表达了极大的愤慨和谴责,警方也采取了依法拘留等果断措施,但屡罚屡犯,有禁不止,效果不尽如人意。针对此种现象,我们呼吁要不断完善法律,为违法行为划上一道明确的底线。同时,当德法并重,全力进行包含抗战史在内的历史教育。在此,我们三家抗战类纪念馆倡议:

  一、强化文博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功能,加强历史观教育

  “精日”现象的出现,归根结底是历史观的错误。文博场馆尤其是抗战类纪念馆,要全面强化爱国主义教育职责,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第二课堂”功能。目前,教育部已下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明确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研学作为学生毕业要完成的必修课。因此,文博场馆在展陈、文物、图书等传统教育方式之外,还需加大教育服务产品的研发。通过仪式性、体验性、参与性的项目,将爱国主义与游学、研学相结合,在现场学习中将爱国变为活化的情感,将爱国主义变为可实践、能落地的实实在在的行动。

  二、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生态,抵制历史虚无主义

  文博场馆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特别是微博、微信等各类网络新媒体形式,传递正确历史史实,引导社会形成正确的历史观念,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播社会主义正能量,抵制虚无主义、戏说等各种歪风邪气。通过广泛使用青少年群体易近、易进、易浸的新媒体,打造新媒体爱国主义教育产品,线上线下互动,在国家大力净化网络生态的同时,纪念馆全方位投入新的教育内容,巩固网上爱国主义教育阵地,实现历史的大众化。

  三、联动抗战类文博场馆,联合发声

  抗战史是全民族的抗战史,抗战史的教育需要全体抗战类文博场馆的集体参与。紧扣抗战史的各个时间节点,开展纪念活动,实现全国联动,形成全社会参与的爱国主义教育效应。此外,加强各抗战类文博场馆新媒体平台的互动,以守土有责的使命,在事关抗战历史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以鲜明坚定的态度,以冷静客观的史实,铸成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新长城。

  四、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爱国主义教育全覆盖

  爱国主义教育是全民教育,重在建设,成在建设。文博场馆在爱国主义教育中有着重要作用,但形成全社会爱国的蔚然之风需要所有人的努力。社会要鼓励并营造良好的爱国氛围、学校要深入进行爱国知识的传递、家庭要从细微之处培育爱国的情感,最终形成有氛围、有基地、有内容、有效果的全面的爱国主义教育格局。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

  2018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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