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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网
江苏代表拟议案,委员交提案
共同呼吁立法严惩“中国人的败类”
成龙、张凯丽等委员纷纷表示“国有国格”,民族底线不容触碰
  全国政协委员贺云翱
  全国政协委员成龙
  全国政协委员张凯丽
  全国政协委员冯远征
  38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递交“制定保护国格与民族尊严专门法”的提案

  3月8日上午,外交部部长王毅在全国人大记者会结束后,回应现代快报记者的追访提问,怒斥“精日”分子是“中国人的败类”!这些人为何屡罚屡犯?说明处罚太轻。3月8日下午,由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贺云翱牵头,文化艺术组别(26组)38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递交了一份“制定保护国格与民族尊严专门法”的提案,签名中,包括成龙、张凯丽、郑晓龙、张光北、冯远征等多位文艺界知名人士。与此同时,现代快报记者还了解到,江苏代表团的多位代表,正就立法的依据和可行性拟写议案,并将提交给全国人大。

  

  现代快报特派记者 孙兰兰 徐红艳 鹿伟 安莹 谢毓灵/文 赵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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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委员联名递交提案:国有国格!

  “人有人格,国有国格。公民依法享有人格尊严权,国家也同样拥有国格权,民族同样拥有民族尊严权。”贺云翱委员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说,事实上,近年来在网络和现实生活中,已出现多起污蔑革命先烈、丑化民族英雄的恶劣事件。目前,对于以侮辱国旗、国徽以及歪曲国歌的手段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的行为,已经可以根据现有法律进行制裁,但是,对于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侵犯中华民族尊严的其他犯罪行为,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宣扬日本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武士道精神的相关行为方式,或者公开侮辱民族英雄、革命先烈等,包括以文字、图片、语言、说唱、照片、影视、肢体语言等各种方式和手段,应当如何立法予以惩治?目前看,还缺少确切而充分的法律根据。

  委员们的联名提案建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的立法体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专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与中华民族尊严保护法》,规定对侮辱、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中华民族尊严的行为,处以治安处罚,并制定《刑法修正案》,将严重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格、侵犯中华民族尊严、侮辱民族英雄和革命先烈,或宣扬日本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及日本武士道精神的行为纳入刑法处罚的范畴。

  “我们组几乎所有的委员都签了!大家都说,作为一名中国人,坚决支持这份提案。”贺云翱说,委员们签名的时候,大家情绪都很激动,还有不少委员提到了王毅外长怒斥“精日”分子的事,纷纷说“记者问得好,外长怒斥得好!”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演员张凯丽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她此前也关注到了“精日”分子穿日军军服,触及民族底线的行为。她说,看到这类行为持续在网上发酵,内心的愤懑一直在累积。“我相信这种感觉是所有中国人共同的感觉。”她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自己曾是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的解说员,对二战那段历史太熟悉了,“每一个浴血奋战的画面,都印刻在我的心里,永远挥之不去。”

  全国政协委员、著名演员冯远征对现代快报记者说,弘扬传统文化,从小培养青少年爱国之心这件事和教育关系密切,我们要正确认知那场战争,认知什么是我们不能触碰的,什么是社会的底线。他认为,要从小培养青少年的爱国之心,培养他们对本民族文化的更多认知。

  江苏代表拟写相关议案

  与此同时,江苏代表团尤其是南京的多位代表也在持续关注“精日”事件。

  3月8日,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获悉,代表们正在就立法严惩“精日”分子的依据和可行性做严谨而周密的准备,相关议案已在草拟中。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7日在小组审议发言时即严肃地指出,对“精日”分子违法滋事、罔顾民族感情、无视公序良俗、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特别是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亲属感情的无耻行为,我们表示强烈愤慨和严厉谴责!

  “必须要在法律上给类似行为划出红线。”龙翔代表表示,尽管几起类似事件的当事人都已经受到法律的惩处,但屡罚屡犯,说明了惩处太轻,没有起到应有的惩戒作用。因此,建议完善对此类相关问题的处置立法,为此类事件划明法律红线。

  同样持续关注“精日”事件的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大学校长、民盟江苏省委副主委熊思东也严厉谴责此类行径。他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民族情感和精神底线不容挑战,不过,光是从道德层面上进行谴责是不够的,重点还是应该从法律层面,通过手段,让这部分人群不敢妄为,否则一定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专家学者:立法工作迫在眉睫

  近来,部分“ 精日”分子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民族底线,拿民族伤痕开玩笑,引发社会各界的强烈愤慨。

  就在3月8日,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录制视频寻衅滋事的男子被南京警方行政拘留8日。此前,还有两名男子身着仿制日本二战军服在南京抗战遗址前拍照,后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

  屡罚屡犯,是因为罚得太轻!在一致要求严惩的强烈呼声下,相关立法工作已经迫在眉睫。

  同时,一个强大的专家学者团队正在为代表、委员们的议案、提案提供严谨的法律依据和可行性参考。3月7日,南京市律师协会、现代快报联合举行座谈会,多位专家学者、法律界人士和抗战纪念团体代表,提出建议,呼吁对“精日”行径出台司法解释,或通过全国人大立法,修改现行法律法规。参照之前部分法律法规的制定,江苏和南京也可以先行启动地方立法。总体而言,目的是通过法律手段对“精日”分子加以严惩,维护民族情感和民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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