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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路上钉使绊子,老人摔伤脖子
道路管理方被判担责八成,赔偿四万多元

 年近八旬的王老太太在买菜回家的途中,不料被减速带上裸露地面的钢钉绊倒,不仅花去了巨额的医疗费,身体还大不如从前。为索赔,王老太太将管理案涉道路的镇政府和村委会一起告上了法庭。近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判令道路管理方承担八成的赔偿责任。

  

  严君臣 顾建兵 李慧

  据介绍,家住南通市通州区的王老太太虽年近八旬,但身体一直很硬朗,平时不仅不需要子女照料,还能自己上街买菜。2016年8月15日早上6点多,王老太太到家附近的农贸市场买菜,在拎着一篮子菜往回走的时候,她被脚下减速带上一个凸起的钢钉绊倒,当即倒下动弹不得。

  附近群众发现后,当即拨打了110和120,王老太太被送往医院。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事故现场,发现将王老太太绊倒的减速带上的橡胶皮已经脱落,一个钢钉裸露在路面以上2.8厘米左右。目击群众也反映,看到一个老太太由东往西走时被绊倒,而路上只有减速带没有其他东西。

  王老太太当日被送往通州区人民医院治疗,次日转至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治疗,被诊断为颈椎损伤,手术治疗后住院20天左右,共花去医疗费五万余元。这么多钱花了不说,王老太太的身体还大不如从前。

  为了索赔,王老太太将管理案涉道路的镇政府和村委会告上了法庭。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案涉路段属于乡道,是由镇政府建设的,在道路建好后,镇政府就将该道路交由村委会管理和维护,但没有办理交接手续。而村委会对道路的管理也仅限于地面保洁和路肩维护。庭审中对案涉路段进行了现场勘察,发现钢钉仍然裸露在地面上,说明两被告对该安全隐患的漠视。

  王老太太在行走时,应当注意观察路面状况,但年近八旬,不能苛求原告应当发现并避让裸露在地面上的钢钉。综合考虑,法院判决王老太太自担20%责任,被告镇政府、村委会承担8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其各项损失合计41238.67元。

  镇政府不服,提起上诉。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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