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近日,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先生向南京市石城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要求对市场上某款灯管的购买行为进行保全证据,以便向侵权生产厂家进行维权交涉。侵权厂家看到公证书后承认错误,主动要求和解,最终顺利维权。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个侵权产品此前已被法院判决侵权,侵权厂家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侵权产品”。事后,张先生所在企业发现,在南京市场还大量存在此类侵权商品的销售现象,故委托张先生向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以有效的证据向侵权企业索赔。
公证员受理了公证申请,随即与企业委托代理人前往相关店铺。张先生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购买了相关灯管,全程拍摄。公证员对他购买和拍照的行为进行了全程监督,将所购商品、相关购物凭证、影像资料进行了清点、拍照和封存。没多久,公证员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
某公司取得公证书后,委托代理人与侵权厂家的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面对有力的证据,侵权厂家承认侵权,要求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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