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春节长假期间常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共计接到消费者来电149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6.76%。消费者投诉集中在食品和美容美发洗浴消费方面。
在消费者来电149件中,投诉27件、举报3件、咨询119件,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6.9%、25%、17.36%。商品类投诉占前三位的分别是食品、服装鞋帽、通讯产品;服务类投诉前三位的分别是美容美发洗浴服务、餐饮住宿服务、电信服务。
商品类投诉中,食品纠纷居首位。食品类投诉,从内容看并非食品本身质量问题,主要是缺斤少两、价格欺诈、合同约定等问题。
春节期间,市民赵某在天宁寺附近一茶叶商行买茶叶,称的时候他拿掉两根茶叶,电子秤价格显示减少7毛钱。赵某认为,自己买的茶叶至少上千根,只拿掉两根,就减少7毛钱,他怀疑电子秤有问题,和商家理论了几句后,竟遭商家破口大骂。赵某于是拨打12315投诉电话,要求商家赔礼道歉。
同样是春节期间,市民刘女士到新北区一超市购买猪肉。正值商家搞降价促销,但结账时商家却要求刘女士按原价付钱,理由是促销时间已过。刘女士表示,超市里降价促销广告牌还在,商家这样做有失诚信。
市民王小姐春节期间订了生日蛋糕,按照约定于初六上午11:30可取,王小姐在11:10给商家去电话确认,得到肯定答复可按时取货,但11:50打的去取蛋糕时,商家表示还没做好。王小姐怀疑商家把自己的蛋糕卖给了别人,随即拨打电话投诉商家,要求赔偿打的费。
年前,市民赵小姐在武进区牛塘一美容美发店办了一张500元的现金卡,办卡时商家没有告知有任何消费限制,春节期间她在这家美发店消费后,商家称过年期间现金卡不能使用,现金结账后的赵小姐对商家这种霸王条款进行了投诉。
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对受理的27件投诉正进行调查处理。肖宝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