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下午,如皋丁堰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334省道有一辆骑电动车的男子被撞倒,肇事车辆逃逸。值班民警当即赶赴现场,发现伤者章某跌坐在地。民警仔细询问,得知章某是被一辆红色轿车撞倒,肇事车辆先开走了二十多米,又原线倒车返回现场查看,驾驶员将车窗摇下后没说什么,就开车扬长而去。
根据伤者的描述,如皋交警在11日上午找到了逃逸的车辆及驾驶员。在证据面前,驾驶人陈某对自己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陈某的驾照上月8日才拿到手,尚在实习期内,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和注销实习期准驾车型C1驾驶证的处罚。
严君臣 谢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