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常州市建设部门公布了《常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将于2018年4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常州市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各类附属管线的建设时序、城市道路接收管理交接程序、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规划建设管理要求、巡查和检测评估制度和桥梁应急处理要求等内容。首次将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一并纳入城市道路管理范畴,同时明确了开发园区或各类房地产项目建设范围的道路应当纳入开发建设计划,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各类配套专业管线在道路建设时应提前一并预留接至地块内部的支管,避免后期反复挖掘道路。
杨皓 陆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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