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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是一座迷宫,半为砖石,半为血肉
  《伦敦文学地图》
  [美]哈罗德·布鲁姆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7年10月

  在这片荒野上,纵使最有经验的市民也会迷路

  英国传记作家彼得·阿克罗伊德在《伦敦传》里写道:“伦敦是一座迷宫,半为砖石,半为血肉。我们无法窥见全部,而只能把无尽的小巷和过道、庭院和大街当作一片荒野去体验。在这片荒野上,纵使最有经验的市民也会迷路。”

  听闻此言,我们便找到了阅读这本《伦敦文学地图》的理由。在伦敦城闲逛的人之所以会迷路,不是因为手上没有地图,而是他们不知道藏在楼寓、街角与石板路上的那些秘密。就像狄更斯笔下的奥利弗,在雨夜,借着透过薄雾的微光,踏着水坑啪嗒啪嗒地跑在油亮的石板路上,飞速地逃离贼窝。这就是秘密。

  作为《布鲁姆文学地图》丛书之一,耶鲁大学教授哈罗德·布鲁姆在本书开篇的总序中写道:“伦敦是英国的文学之城,莎士比亚的环球剧院则是英国文学的心脏。”可见,伦敦不仅是首都,还是文学中心。

  以城市为主题的书写,在英国文学史上不胜枚举。本书集历史、地理与文学于一身,向读者娓娓道来这座城市的今时与往昔。与其说是文学地图,不如说是一张适于伦敦散步的导游图。想起蒋彝在《伦敦画记》里说,“对伦敦生活了解愈深,愈相信人道、慈爱和美”。伦敦的确如此。

  现在的伦敦是欧洲最大的城市,城区人口达700多万,由多个种族汇集而成。怪不得,每年的布克文学奖上,加勒比海、巴基斯坦和印度裔的年轻伦敦作家都出手不凡。可孰不知,回溯至诺曼征服初期,伦敦是个连自己的官方语言都没有的城市。直到在14世纪末,杰弗里·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问世,英国文学才真正地扬眉吐气。

  都铎王朝时,伦敦的外来人口迅速膨胀。等到伊丽莎白时期,伦敦城区已经车水马龙,熙熙攘攘了。此时,莎士比亚便“如约”而来了。看戏不仅是宫廷贵族的嗜好,连普通老百姓都跟着沾了光。起初在客栈的院子里演,后来就有了“剧院”。至今,像萨沃伊剧院和莎士比亚环球剧院依然有演出,前者曾上演过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的音乐版。

  本书作者认为,“17世纪伟大的作品不是小说,不是剧本,而是生长在伦敦的塞缪尔·佩皮斯写的一本日记。”出生于1633年的佩皮斯,在日记里几乎记录了整个17世纪金雀花王朝的宫廷动荡,以及伦敦瘟疫、大火等灾难带来的社会变迁。后世为他立传《无与伦比的塞缪尔·佩皮斯》,该书获得了英国本土久负盛名的“白面包图书奖”。

  丹尼尔·笛福被认为是第一个真正用英语写作的小说家,而他身处的乔治时代由于伦敦重建,人口爆增,以及“伦敦雾”的干扰,使犯罪率激增。那时修建的监狱、法庭都是现在的游览之地。比如鲍街地方法院、老贝利和新门监狱,均值得一看。顺便说一句,笛福也曾因欠债蹲过监狱。

  维多利亚时期的伦敦自不用多说,女性作家的崛起令伦敦的草木都染上了温柔。当20世纪来临之后,福尔摩斯的贝克街、乔伊斯的海德公园、萧伯纳的特拉法加广场、奥威尔的莱姆豪斯、格林的圣詹姆斯街5号公寓已为广大读者所熟知了。

  现代社会,伦敦仍然是文学、艺术与时尚之都。若有机会去伦敦,可随性逛逛,相信你不仅不会迷路,还会发现原来自己是这么一个有文化的旅人。

  夏丽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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