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到浴室按摩,竟强奸女按摩师,案件办理中,突然出现了一名“目击者”,声称被告人不是强奸。泰州高港检察院检察官与侦查人员共同补充证据,还原事情真相。原来,所谓的“目击者”为了帮老乡洗脱嫌疑,偷偷来到事发浴室,制作假现场。日前,这名“目击者”被投入江苏省龙潭监狱服刑。
2016年11月13日,曹某酒后在高港区一家洗浴中心包厢内,让按摩师徐某某为其按摩。其间,他采取拖拽、摁手腕等手段,强行与徐某某发生性关系。公安机关查清事实后,以曹某涉嫌强奸罪移送高港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高港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辩护人提出,公安机关遗漏了一位重要的“目击者”,此人案发时就在包厢内,目睹了案发过程,且有视频能够证实曹某不是强奸。
为此,承办检察官联合侦查人员开展补充侦查,调取了“目击者”夏某案发当天的驾车轨迹,结合案发当天洗浴中心监控视频等,查明夏某案发当天根本没有去过该洗浴中心。
经调查,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夏某与曹某同是胡庄人,在案发后不久,曹某家人通过他人的介绍与其认识,答应给夏某10万元钱,请其帮助“摆平”这件事情。夏某为了得到好处费,就来到案发地拍了假现场。
葛东升 张娜 毛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