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昨日现代快报社评《给“劝烟猝死案”纠错,怒赞一个》,我想谈一谈公共场所禁烟问题。
众所周知,在公共场所吸烟,二手烟危害的都是被动吸烟者。
餐饮场所人流量大,不单有成人,还有年幼的孩子。烟民在餐饮场所吞云吐雾,扩散的烟雾会弥漫整个餐厅,用餐的大人孩子,每个人都会遭到二手烟危害。很多餐厅并不会对吸烟者进行干预。
虽然饱受二手烟危害,对身体健康造成影响,但被动吸烟者并不能得到任何赔偿,他们在公共场所有时连拒绝二手烟的权利也被空置。
公共场所都有“禁止吸烟”的警示标志,吸烟者知道公共场所不能吸烟,但吸烟者对此毫不在乎,“禁止吸烟”对吸烟者的约束力等于零。由此导致了餐厅等公共场所禁烟收效不大。
如果“禁止吸烟”对吸烟者具有强制约束力,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一旦违反规定,就付出罚款、乃至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等高昂代价,公共场所禁烟自然会取得切实成效。
不管从公共场所禁烟角度看,还是从公共场所吸烟危害他人健康角度而言,让违规吸烟者付出高昂代价,不仅需要,而且必须。
无锡 孙小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