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常州市慈善总会获悉,常州市2018年慈善大病保险将有重大调整,为让困难群众得到更精准的救助,大病保险扩大病种,提高赔付比例,并与人社系统的数据实现共享,实现精准、主动、实时赔付,参保人员将得到更大实惠。
高颖 刘国庆
保障病种大幅扩面
大病助医是常州市慈善总会“六助”中分量最重的一个项目。2015年,市政府积极筹划,创新方式,常州市慈善大病助医政策进行了大变革,由发放现金,改为更契合现代慈善理念的“送保单”。经过三年的保险救助,切实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困难群众得到有针对性的救助。
此次的救助对象为常州市新北、天宁、钟楼区年满18周岁以上的已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边缘困难对象(即低保和低保边缘群体)。
今年大病保险的主要变化,体现在保障病种的大幅扩面上,从以往的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和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4个病种,增加到30个病种,包括: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脑动脉瘤开颅手术;27.严重多发性硬化症;28.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29.严重重症肌无力;30.终末期肺病。
赔付比例有所提高
以往,针对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对象,住院赔付比例分别为90%和70%,对于基本医疗不承担的乙类药品部分自付及完全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的补偿,每人每年最高为1000元。2018年度的大病保险,在报销比例上也有所提高。
2018年度的救助标准为:在保险期间(一年)内若发生以上重大疾病住院就医,在扣除基本医疗费用、大病医疗费用、困难群众救助的前提下,对医保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的100%进行相应救助。
在保险期间(一年)内若发生以上重大疾病的门诊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费用、大病医疗费用、困难群众救助的前提下,对医保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的50%进行相应救助。以往则是最高1000元的封顶补助(涵盖在最高赔付额度中)。
低保人员最高保额8000元,低保边缘最高保额6000元。门诊与住院合计救助金额低保不超过8000元,低保边缘不超过6000元。
据介绍,医保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为门槛费、按照医保政策剩余比例自付费用、乙类药自付部分。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据悉,调整后目前参保人员总数为22272名,由市慈善总会按120元/人/年的金额为困难群众进行投保。
患保险保障病种的困难群众,应持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的民政服务窗口提出保险理赔申请。根据大病医疗救助镇、街道建立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服务管理工作模式,慈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经办公司的服务人员于每月10日、25日前往镇(街道)民政办收集申请保险理赔的资料,手续齐全后进行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