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与儿子闹离婚,但双方都不想要10个多月大的女儿;他们托中介卖房子,办完产权证后发现合同上房屋面积少了2平方米……1月21日上午,现代快报“有请律师”线下咨询活动如约举行,市民们纷纷带着各自的麻烦事来现场咨询。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顾元森 王瑞 刘遥
儿媳想离婚但不愿意要孩子,咋办?
一大早,市民赵大妈就赶了过来,想咨询一下儿子和儿媳妇离婚的问题。原来,儿子和儿媳妇结婚后逐渐生出很多矛盾。“儿媳妇从怀孕开始,我儿子一直好好地照顾她,可她怎么都不满意,两人经常吵架。”赵大妈说,小夫妻俩住的房子是儿子的婚前房产,儿媳一直想把房子卖了,换个地方另买,儿子不同意,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僵。现在,小夫妻俩闹离婚,两人有个女儿,才10个多月大。可儿媳不想要孩子,儿子经常出差,赵大妈老两口身体不好,没办法带孩子。现在,儿媳就一直拖着,想拖到孩子两岁以后再离婚。赵大妈就想问一下,他们一家到底应该怎么办。
对此,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凯表示,夫妻如果想要离婚,孩子的归属最好由双方协商,看交由哪一方抚养比较好。一般2岁以内的孩子,如无特殊原因或者女方没有明显不利于抚养孩子因素的情况下,一般都会由女方抚养。2岁以后,在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通过法院来判决。但是,无论法院判决孩子由哪一方抚养,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另一方也有探视的权利。
签过卖房合同,房子面积“变大”了
市民洪女士与丈夫带着一份房屋买卖协议来到“有请律师”活动现场,“我们是卖主,通过中介公司卖房子。可是我们刚办好不动产权证,上面的面积比合同上的面积多2平方米,按市场价每平方米3.5万元算,我们就要损失7万元,我们该怎么办?”
洪女士告诉律师,她和丈夫名下有一套房子,之前产权证上的面积是40平方米。去年下半年,夫妻俩通过中介公司签订了卖房协议,约定房屋价格是140万元。在接下来办理手续的过程中,洪女士发现刚办好的不动产权证书显示,这套房子的面积是42平方米。洪女士认为自己吃亏了,买家应该多付这2平方米的钱。不过,中介公司认为,协议已经签了,这是买卖双方都认可的。房子的总价款是140万元,洪女士就应该按照这个总价款办理。如果洪女士不履行协议,他们收到的3万元定金要退,而且还要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陈凯律师仔细看了洪女士带来的卖房协议后指出,该协议中有一条规定“甲乙双方约定按套计价”,这一条款对洪女士很不利。基于目前的情况,洪女士可以与买家、中介公司协商,以解决这一问题,双方各退一步。对此洪女士愿意适当让一步,不过她说,如果买方不愿意协商,她很难继续履行这个卖房协议。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律师周日见
每周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都会举办现场咨询活动,本周继续,欢迎报名。
时间:1月28日9:30开始
地点: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8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拨打96060热线报名,或在“有请律师”微信平台留言,在对话框中输入“报名+联系方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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