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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教师视频曝光医生“叫号插队”
真相公布后,网友评论神转折
涉事双方都被批评教育;专家:利用网络维权要合法谨慎
  认为皮肤科医生吕某任人插队,盐城一老师拍视频曝光他 视频截图

  这两天,一段视频在盐城自媒体圈持续发酵,视频中一位身穿白大褂的男医生与拍视频的男子因为叫号顺序发生争执,两人情绪激动。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视频中的医生是盐城市第一人民院皮肤科主任吕某,拍视频的是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盐城卫校)的一名普通教师。对于网上的内容,医院和学校的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涉事两人都被批评教育,目前双方已经达成谅解。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姜振军

  事因

  卫校老师拍视频

  曝光医生

  “我是盐城市医学会皮肤科的主任委员吕某”“鼎鼎大名的”“你把柏(音)院长找来亲自给你开单子”“一个卫校的老师还这么牛×,校长都不敢这样”……这段视频共1分40秒,从开始到结束,被拍摄的男医生一直情绪激动,回答时情绪抵触,偶尔还冒出一两句脏话。

  到底是什么原因引发争执?视频里,拍摄者说了句:“你没有按号叫人,今天我来了以后,你说什么,不给我开单子是不是?你现在给我开单子!”视频显示,该门诊为皮肤科,门口的牌子上贴着“方便门诊”。

  1月15日中午,这段视频在微信群里传播,后被盐城许多微信公众号采用,并用标题:盐城一院,老师就诊拿药遭拒绝?医生气急败坏。看了视频后,许多网友声讨那位医生“言语粗鲁盛气凌人”“不讲职业道德”。然而,1月16日网友的评论出现神转折。“医生看病都要对症下药,病人不来,医生怎么开单子”“作为教师,难道不知道为人师表吗”“多大个事,拍摄者小肚鸡肠”……有的微信公众号甚至搞投票,记者注意到,支持医生的网友占68%,支持卫校老师的仅4%。

  调查

  因插队问题

  双方较劲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此事发生在1月15日上午9时左右,地点是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当天下午老师就向我道歉了,而且是两口子,我们已经达成和解。”涉事医生吕某表示,具体的情况不便多说。

  看到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盐城第一人民医院对此事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吕主任喊号,结果没人应答,后面一位年长的女性患者看没人,就进去了,吕主任便按照程序在电脑上开单子。”该院李姓院长说,这位老师赶到时发现自己的号被占,情绪变得激动,“她在我后面,为什么先给她开。”认为医生让人插队,于是质问吕主任,还要向院长投诉。

  “吕主任先解释,人家年纪大了,马上就开好,可对方不依不饶,还拿手机拍视频,吕主任被激怒了,于是相互较劲。”该院知情人士称,卫校老师要给孩子开化验单,虽然号在前面,可喊号时人不在,而且孩子也没带到医生办公室,“按照规定和程序,吕主任的做法是对的。”

  处理

  涉事双方

  都被批评教育

  1月16日,吕某在微信朋友圈里这样写道:“谢谢大家的关心,这事他们两口子已经道过歉了,孩子犯错也是难免的,不要一棍子打死,我看还是大事化小吧,希望卫校的领导能教育从严,处理从轻。”他还主动回复一些好友的关心:“我们始终都要坚持一颗善良的心。”

  即便大家认为涉事医生坚持原则没有错,但按照医院规定,还是要进行处理。“我们医生的言行不规范,与患者沟通不到位,纪委找他谈话了,也进行了批评。”李姓院长表示,盐城卫校和一院是友好合作单位,吕主任还在卫校兼职授课,如果当时双方相互体谅,这事是不可能发生的。

  盐城卫校已更名为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所在学院已经找那个老师谈过话,并进行了批评教育。”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宣传部负责人夏燕萍向现代快报记者表示,这件事两人都有错,医生要有职业道德,老师要为人师表,毕竟对社会公德起到典范作用,这样的态度如何来教育学生?而且学校的学生大多在医疗系统,让人非常尴尬。

  记者试图联系拍摄视频的老师,但未果。据了解,目前双方已达成谅解。

  观点

  网络维权要慎用,内容得真实,形式须合法

  盐城师范学院教授吕学典认为,两人都有要检讨的地方,可小事闹得满城风雨,让人感到不安。利用网络自媒体来反馈、反映情况,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监督手段,比如许多政府机关、服务窗口的问题被网络曝光后得到及时处理。“然而,这件事存在过度利用网络维权的可能性,毕竟医生本身没有明显的错误。”吕学典说,是否可以将一个自然人的视频随意传播,且未加任何模糊处理,值得商榷。

  “拍摄视频并传播是每个人的权利,可以通过该方式曝光一些不正之风。”江苏泓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友财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他认为,作为视频拍摄传播者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不能触犯法律,更不能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身权益。该视频里,将吕医生的肖像暴露无余,而且拍摄者的言语中带有挑逗和刺激,明显有不妥的地方。

  “庆幸的是,事后双方及各自单位领导积极处理,没有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否则拍摄者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吕学典告诉记者,遇到自认为不公的事情,首先要向单位、主管部门等正常渠道投诉,得不到满意答复的在网上发布,但其内容得真实,形式须合法,以防发生网络暴力,产生新的侵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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