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业主李某在沿街闲置店铺内私设库房,违法囤积大量烟花爆竹。近日,宜兴警方根据群众提供线索,迅速核查,依法取缔了这一危害公共安全的“黑库房”,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市民向警方反映,位于宜兴市宜城街道枫隐路3号的店面房内堆放有大量的烟花爆竹,存在公共安全隐患。获悉此线索后,宜兴警方迅速组织警力会同安监部门执法队员赶赴事发地进行核查。
到现场后,民警发现该处店面房为枫隐路7号宜城“鑫彩”烟花爆竹零售店店主李某所有,店面房大门紧闭,门窗玻璃被贴纸遮挡。经开门检查,民警发现储存在此的烟花爆竹品种各异、码放整齐,直抵天花板,几乎占据了整个店面房,经现场清点,数量达421箱,涉及8大类品种。
经查证,宜城“鑫彩”烟花爆竹零售店店主李某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王斌 朱鲸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