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5版:城事 上一版3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8年1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借给恋人60万,分手后一多半要不回

  家住南通的倪先生和马女士原本是男女朋友关系。谈恋爱的时候,倪先生先后借给马女士60万元。分手后,倪先生想把这笔钱要回来,马女士却避而不见。最终通过打官司,倪先生要回了不到30万元。

  经营装潢公司的倪先生手头较为宽裕。2014年,39岁的倪先生与马女士坠入婚外情。热恋期间,倪先生先后23次汇给马女士32.35万元。然而,由于倪先生迟迟不肯离婚,马女士想到了分手。

  由于资金周转不灵,马女士又开口向倪先生借钱。为了让两人重归于好,倪先生立刻汇了5万元给她,马女士承诺会一分不少地还钱。在此后一直到2016年11月12日,马女士又分5次通过微信从倪先生那儿“要”到了22.9万元。每次,马女士收到钱后,都在微信中向倪先生表示会归还。

  两人分手后,倪先生多次催马女士还钱,对方却一直避而不见。倪先生无奈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倪先生仅能提供付款证明,但未能提供相应的债权债务凭证,无法证明借钱时双方达成借贷的合意。最终判决驳回倪先生的诉讼请求。

  南通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双方的微信、短信记录,2016年8月9日,马女士明确要求倪先生提出来5万元交其使用,并承诺10月底归还,应当认定为借款。类似的,后面的22.9万元也应当认定为借款,其他32.35万元却无从认定。综上,南通中院遂改判被告偿还倪先生借款27.9万元。

  严君臣 古林 陈刚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