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3版:社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7年12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神木爱长沙”偶然吗?

  读了现代快报12月28日的社评《神木爱长沙,这是哪款“异地恋”?》后,我觉得一点也不奇怪,这是某种积疾的必然反映。

  我在机关干秘书工作十几年。所谓的“天下文章一大抄”,并不是秘书没有写作能力,这也是给逼出来的。无论是起草文件还是给领导写讲话稿,必须做到保持与上面的文件、上面领导的讲话不走样。如果有一种新提法,领导审查后会要求你提供出处,你提供不出上面文件、上面领导讲话的出处,领导会毫不留情地划掉。一次起草的讲话稿中摘抄了上面领导的一种新提法,为了更口语化一点,在一句话中加了一个“的”字,领导审稿时为这个“的”字反复琢磨了半天,最后还是去掉了。类似的情况不是个别,而是比较普遍的。在文件中常常出现“通知的通知”“规定的规定”之类,这是合法的文抄公,但没有人会质疑。那时候起草文件或讲话稿,首先是要把上面相关的文件、讲话稿、报刊的社论等找来作参考,说是参考,实际上也就是摘抄、拼凑而已,并没有自己多少东西。

  贯彻中央、上级的方针、政策、精神不走样,这是必须的。但这种不走样不是文件、讲话不走样,而是如何贯彻落实好,在贯彻落实中不走样。这就要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拿出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来,用贯彻落实的成效来证明不走样。应当说,现在各级政府机关的作风确实转变了不少。但从“神木爱长沙”等现象的出现,说明机关中一些积疾仍未根除,值得引起重视。

  南京 吴文元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