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上午9点,扬州市仪征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案80人的通讯网络诈骗案,该团伙主要通过淘宝代运营的名义进行诈骗,累计作案1500余起,涉案金额达1300余万元。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这些被告人均为80后、90后。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之中。
赵颖颖 臧晓松
广告部:投放虚假广告
2014年8月11日,被告人小良、小波、大飞、大明(在逃)四人为实施“淘宝代运营”诈骗,注册成立了一个公司,先后招聘多名年轻女子,对她们进行培训,传授诈骗技巧。
公司广告部由大飞负责。他以公司合法外衣作掩饰,通过微博等平台投放虚假广告,以此来招揽客户“资源”。当有人通过QQ与公司销售人员取得联系后,销售人员即诱骗客户购买该公司服务套餐,从而骗取被害人钱财。
销售部:专门忽悠人交钱
公司销售部由小波主管,销售人员通过专用微信号、QQ号,向被害人发布虚假的公司荣誉、“阿里巴巴”授权书等,扰乱被害人的判断能力,采用专业话术诱骗被害人购买服务套餐。
客户购买服务套餐后,如果向销售人员反映店铺没有生意、拿货价高等问题,销售人员就采用发虚假销量图、搞优惠促销、假“推广”、“假拍”等欺骗手段迷惑被害人,诱骗被害人继续购买升级服务套餐。
售后部:负责拖住被害人
公司售后部由小良主管,售后部主要负责配合、策应销售人员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当诈骗得手后负责稳住、拖延被害人,为销售人员进一步实施诈骗提供条件。
2015年8月,小良等六人如法炮制,又注册成立了一个公司,由两名新人负责日常管理,开始对全国各地被害人实施诈骗。2014年8月至2016年6月间,被告人小良等人向全国多个省市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共计作案1500余起,诈骗金额达1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