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泰州高港召开发布会,发布了《泰州市高港区安全生产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对10类情形将问责关口前移。
“安全生产要未雨绸缪,否则可能付出沉重的代价,‘马后炮’再响也只能是被动弥补。”高港区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胡怀扣说,与其出事倒逼,不如主动出击,把功课做在前面。
问责办法规定,对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等10类情形,将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问责。问责方式有五种,即约谈、责令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和通报批评。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邵釜明 毛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