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常州市民政局获悉,为保障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常州市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对领取定期抚恤金且无固定收入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领取定期补助金且无固定收入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实施动态调整机制,其抚恤补助标准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参照基数,按照省规定比例测算出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并确保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增长额不低于当年度国家规定的增长额。
此次调整,不同类别的重点优抚对象其抚恤补助标准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据悉,全市此类对象共6000余人。
刘婕茹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