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记者从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了解到,12月1日,园区法院东沙湖法庭与园区交警、人保苏州分公司就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案件调解处理事宜进行了会商,并于当日签署了人伤案件调解处理模式会议纪要,加快小标的人伤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效率。
三方会议纪要突破了诉前调解保险公司必须参加调解的模式,试行1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委托调解模式。即在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就目前保险责任明确、三者方总损失金额1万元以内(含)、涉及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理赔案件,只要事故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苏州人保将在调解不到场的情况下,授权委托交由园区交警大队和东沙湖法庭进行调解。按照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40元左右/天,护理费80元左右/天的标准,人保将无条件确认调解结果。
据了解,试行委托处理模式自12月1日开始,试行期3个月。试行期满后,各方将根据运行成效制定正式的操作方案。
韦玮 何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