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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不妨给“听命”划几条红线

  读了现代快报12月5日的社评《明知违法也“听命”,官大还是法大?》后,我觉得类似这种现象并非个别,只是形式不同而已。有些领导给下面提条子、打电话,不该办的事、违纪的事也办成了,也是一种“听命”,这种现象十分普遍。

  明知违纪违规违法的事也“听命”,原因也很复杂。有的属于对上下级关系的误读,似乎什么都得唯命是从;有的是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不敢说一个“不”字;有的与领导是一个“山头”的人,必须为领导“两肋插刀”,明知违纪违法也卖力去办;有的因被某领导提拔重用,抱着一颗“感恩”的心唯命是从;等等。退一步说,如果真要违抗“命令”了,可能会被戴上顶抗上级领导的“罪名”,这种后果有时确实会很严重。

  因此,有必要给“听命”划几条红线,哪些“听命”属于禁区,一旦“听命”了就要承担责任。例如,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如果是明显的违法“命令”,不能执行;如果是个别领导未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私自下达的“命令”,不能执行;如果不属于依法行政,就算是形成了文件、纪要,不能执行。

  当然,仅有红线是不够的,还必须赋予违抗违纪违法“命令”的权力。这种违抗不是硬抗,不是吵架,而是允许他们申诉。此外,对那些喜欢给下级下达违法违规“命令”的官员,也要有所管约,比如下达违法命令,造成后果的,损害公共利益,或谋取私立等情形的,还要依纪依规进行问责,从根子上堵住违法违纪的源头。

  南京 吴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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