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开门红,今年大不同”。随着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简称“134号文”),保险公司2018年“开门红”产品在设计上有了明显改变。按着134号文的规定,保单生效满5年以后才能开始给付首次保险金,且每次给付比例不能超过已付保费的20%,年初分红保险附加万能账户的形式已被禁止。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李喆
保险姓“保”,保障规划会更多
134号文指出,保险公司开发的定期寿险产品、终身寿险产品,应重点服务于消费者身故风险的保障规划,并不断提高此类产品的风险保障水平。特别是长期年金保险产品,应重点服务于消费者长期生存金、长期养老金的积累,并为消费者提供长期持续的生存金、养老金领取服务。健康保险产品,应重点服务于消费者看病就医等健康保障规划,并不断提高保障的覆盖面和保障的针对性。
有业内人士表示,134号进一步强调了保险要姓“保”的本质,促进行业回归本源,不仅鼓励保险公司主打长期保障型产品,补充养老、医疗等方面的需求,在产品设计上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方面,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也就是说,快速返还型年金险和附加万能账户将退出历史舞台。
比较来看,以前投保人如果买了年金产品附加万能账户,不但第一年就能获得生存金,而且返还的生存金可以进入万能账户获得二次增值,提升投资回报。不过,随着10月1日134号文的实施,这类产品已经买不到,保险公司2018年开门红产品也开始出现变化。
产品有变化,投保还需找到适合的那款
在2018年保险“开门红”产品中,有的产品主险为终身年金分红保险,附设两个万能险账户,客户每年获得的生存金和祝寿金可以自动转入万能账户进行二次增值。
观察发现为应对首次生存金给付时间节点延长至5年,一些保险公司在生存保障能力、保障范围等方便做功夫来吸引眼球。不过,对于有投保需求的人而言,还应该根据自身收入、家庭保障规划等情况进行保险产品选择。
某保险公司投保顾问表示,对于一个家庭而言,一般家庭收入的10%至20%用于购买保障性保险产品,比如车险、重疾险等,特别是对于中低收入家庭而言,本身抵御风险能力较弱,应该通过购买一些保障型保险产品来转移未来风险,比如还可以购买一些意外险。在家庭成员里,如果是成家有孩子的夫妻,将面临上有老、下有小的压力,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家庭经济收入主要来源,就更应该购买保险产品来给家庭带来一定的保障。
这位投保顾问还表示,做好保险规划对个人、家庭十分重要。在已经有了寿险保障,家庭收入稳定,有节余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含有年金险的这类具有长期资金规划功能的“开门红”产品,从而满足资产配置、少儿教育、养老等需求。
举个例子
新规下的“开门红”产品长啥样
中国人寿“盛世御享”保险产品组合,由国寿盛世御享年金保险、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和国寿鑫尊宝年金保险(万能型)(B款)组成。
以30岁男性为例,同时投保国寿盛世御享年金保险和国寿鑫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选择国寿盛世御享年金保险5年交,年交保费5万元。5年后,他可以领取特别生存金数额为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的20%,即5万元;第6年开始,他可以每年领取年金4305元;到50岁保险期间届满,可领取所交保费25万元作为满期保险金。
从产品特点上看,“盛世御享”产品组合具有首笔权益高、年金给付稳、满期领取早、整合能力强等特点,为客户解决子女教育、养老储备等跨周期财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