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建改建阳台
应单独设污水管道
快报讯(记者 余乐)11月28日,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开幕,《南京市排水条例》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今后为规范雨污分流的源头管理,新建、改建住宅的阳台(平台)应当单独设置污水管道,并纳入统一的污水收集系统。值得一提的是,南京以后在直径600毫米以上的管道或者泵站、污水处理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的,要先报送设施保护方案,切实保护公共排水设施。
据了解,为防止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造成水环境污染,今后,新建、改建住宅的阳台(平台)应当单独设置污水管道,并纳入统一的污水收集系统;考虑到南京没有实行雨污分流的住宅存量较大,以后南京已建成住宅的阳台(平台)未依照前款规定单独设置污水管道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改造或者整治计划,在改造或者整治时增设污水管道,以加强雨污分流的源头管理。
此外,餐饮等企业产生的油脂或泥沙也被纳入了管理条例。条例规定,餐饮、汽车清洗、建设工程施工等产生油脂或者泥沙的排水户,应当配建油水分离装置、沉淀池等预处理设施,并保持设施正常运行。为防止污泥处理处置不规范带来的环境污染,还对污泥处理处置行为做了细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