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盐城市滨海县五汛镇五汛村驾驶人兼车主刘某,开黑校车涉嫌交通危险驾驶罪,被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东坎中队民警查获。目前,刘某被取保候审。
11月17日晚7时许,滨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东坎中队民警在吉达广场查获一辆苏JF2×××小型普通客车,车内载有12名学生及一名家长。驾驶人刘某承认,当晚在滨海中学初中部西门接学生送往五汛镇,收取学生每人15元。民警立即与校方联系安排客运车辆将车内的学生送回家。
刘某交代,今年11月初,他得知滨中初中部五汛籍的学生每周五放学后回家,就跟学生家长商定,用自己的私家车接送学生,他谈好了7名学生,就开起了“黑校车”。 未曾想“黑校车”才开张半个月,就被滨海交警查获。姜振军 张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