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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中山植物园标本丢失”再追踪
“薅走”珍贵标本的
是山东一副教授
两份80多年前的标本遭破坏,律师称已涉嫌盗窃
  徐馆长整理追回的标本

  11月21日,现代快报刊发了《大学老师“薅走”中山植物园珍贵标本》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1月22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再次来到南京中山植物园。标本馆负责人介绍,事发次日已将丢失的7份标本全部追回。据悉,此事中12份标本受到损坏,“薅走”标本的是山东某高校一名副教授及两名学生。律师表示,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盗窃。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谢喜卓 文/摄

  记者追踪

  当事人顺走7个标本,12个标本受损

  22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再次来到南京中山植物园。在中科院植物研究所标本馆,在工作台上,7个材料袋放置在7份残缺不全的标本上面,每一份上面都写上了不同的植物学名。

  据标本馆徐馆长介绍,11月上旬,山东某高校的副教授许某,预约要来查阅禾本科植物标本。15日,许某带着学生来访。“我们曾多次向他强调管理规定,并反复说明不得损坏标本,更不能擅自从标本上取样。”徐馆长说,许某等一行三人在查看标本过程中,多次有“与正常查阅研究标本不相称的行为”,工作人员多次提醒,但仍未改正。第二天上午,工作人员在检查许某看过的标本时,发现有多份标本损坏,随即对其叫停了查阅。

  16日上午,经工作人员劝说,许某当场归还了3个已取样的材料袋,并交出54个已写好植物学名但未取样的空袋。当日下午,又归还4袋已取样标本。至此,师生三人共计私自取样7袋,分别属于7种不同的植物标本。据徐馆长介绍,此次受损标本多达12份,其中严重损伤4份,中度损伤5份,轻度损伤1份。

  馆方回应

  具体损失正在评估,不是道歉可了事

  现代快报记者发现,在这12份受损标本中,历史最久的是1934年采集于河北省的一株牧草和1935年采集于四川省的一株牧草,受损最严重的是1953年采集于黑龙江省的“雅库羊茅”。在损坏的标本中还有一份“苇状羊茅”1985年采集于美国,这是该馆与美国交换的标本,十分珍贵。标本残缺不全,是否还能修复?标本馆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叶片和种子花序没有被揉碎,用胶水粘贴后再以针线进行缝补,尚可进行修复。

  徐馆长表示,事发后馆方向这名副教授所在学校通报了此事,校领导非常重视,“针对此事也正在进一步调查。”事后,许某本人也曾多次表示歉意。但标本是国家财产,是基础科研资料,不是表示歉意就解决问题的事。

  据了解,该标本馆是重要的科学资料库,通常为半开放机构,即对专业研究人员完全开放,普通公众可预约参观,但不允许近距离接触标本。专业人士如果要取样,须向馆内提出申请,标本馆对相应样本进行评估,“如果标本历史悠久,样本罕见,藏量稀少,绝对禁止取样。”凡是入库的标本,取样都是有限制的,未经标本馆允许私自取样、对标本进行破坏性取样,都是违规的。

  据悉许某等三人查阅的标本,有些是历经战争和动乱才保存下来,非常珍贵。由于每一份标本具有不可复制性,所以标本上的任何东西都不能动。“研究所领导正在和对方沟通,同时也在评估损失。”徐馆长说。

  律师观点

  当事人行为涉嫌盗窃

  还可能涉盗窃文物罪

  许某等人未经标本馆同意私自取样,已经涉嫌盗窃。针对当事人的行为,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许应超律师,谈了自己的观点。许应超谈到,盗窃可以分为盗窃私人财产和盗窃公共财产两部分,“植物园中的标本属于国家财产,当然也是盗窃公共财产”,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后者。如果涉及公共财产的盗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即使没有报警处理,警方也有权主动侦办。许律师还强调,如果植物标本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被列为文物,许某还有可能涉嫌盗窃文物罪,但具体还要看专业部门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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