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1月1日起,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将正式启用全国统一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昨天,苏州市召开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统一着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原有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工作服饰由各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统一收回,停止使用。发布会上,记者抢先一睹了苏州城管执法人员穿上新版制服的风采。
何洁
此次统一亮相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以藏青色及天空蓝色,搭配金色的标志,展现鲜明的行业特点。在标志标识设计方面,采用了国徽、人字飘带、盾牌、牡丹花、橄榄枝等元素。其中,国徽象征国家,以飘带组成“人”字代表人民,体现了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盾牌象征依法行政,牡丹花和橄榄枝组成装饰图案,象征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五朵牡丹花标识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制式服装及标志标识文字统一使用“城市管理执法”字样,表明着装队伍身份。
据介绍,这次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统一着装,不仅仅是“换个形式”,更不是福利待遇,其根本目的是要通过统一服装制式,进一步推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建设一支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城管队伍, 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政府公信力,更好地为城市发展和民生服务。
根据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胸号统一分配要求,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胸徽字样统一为“江苏”。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胸号由8位数组成,第一、第二位为省编号“32”,第三、第四、第五位为各市、县(市、区编号)。其中,市本级和工业园区为32050,姑苏区为32051,虎丘区为32052,吴中区为32053,相城区为32054,吴江区为32055,常熟市为32056,张家港市为32057,昆山市为32058,太仓市为32059。末三位为人员编号,胸号每个人各不相同,每个人都是唯一码。在制服更换完成后,将根据新的统一标志标识对执法车辆和办公场所进行规范。市容管理员等城管辅助人员目前不在这次换装范围内,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