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下午,常州市民政局向该市红十字会颁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这是常州市第一家正式认定的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标志着该市对慈善组织募捐资格认定工作正式启动,这对推动常州市慈善组织的规范化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2016年9月1日,新颁布的《慈善法》正式实施。根据《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需持证并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在获准认定和取得募捐资格后,慈善组织方可开展公开募捐,并在民政部指定的网站上发布募捐信息,民政部门依法对慈善组织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而不具有该项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
据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民政窗口相关人士介绍,慈善募捐,主要包括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和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每一慈善组织自登记之日起都可以开展定向募捐,但公开募捐,根据《慈善法》的规定,需要依法取得公募资格。
刘婕茹 蔡德子 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