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老父亲去世,他才知道,父母的房产已经过户给了唯一的孙子,难道其他子女没有分享的权利吗?父母去世,遗产分配方法4个子女有一个有不同意见,怎么办?10月22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周日见活动如期举行,前来咨询的市民主要关注的仍是遗产、房产问题,看看律师是如何解答的。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陶维洲
老人唯一的房子给了孙子
10月22日一大早,南京市民周先生来到“有请律师”咨询现场,想要了解遗产继承问题。原来,周先生家兄弟姐妹4个,但唯有老二家生的是男孩,所以周先生的父母对这个唯一的孙子疼爱有加。周先生的母亲数年前去世,前不久,其父亲也过世了。“等到办完丧事我们才知道,我父母名下唯一的一套房产居然已经过户给我侄子了。”周先生说,他想咨询,这套房子作为父母的遗产,难道他和其他兄弟姐妹没有继承的权利吗?
对此,北京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丁少曦律师告诉周先生,遗产继承可以是遗嘱继承,也可以是法定继承。“如果你父亲有遗嘱,说把房子给孙子,那其他子女是没有分享权利的。”丁少曦说,而考虑到这套房子是周老先生去世前就过户到了孙子名下,那么要搞清楚周老先生是在老伴儿过世前办的手续还是过世后办的手续。
“这套房子是周老先生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在老伴儿过世前过户的,那么应该是征得了老伴儿的同意,就没什么异议。但如果是之后办理的,那么房产中的一半是其老伴儿的遗产,在其老伴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该法定继承,那么周先生和其他几个兄弟姐妹是有继承权的。”丁少曦说。
遗产分配4个子女有一人不同意咋办?
山东姑娘小陈来到“有请律师”咨询活动现场,同样咨询遗产继承问题。前不久,她的奶奶过世,在分配老人的遗产时,她的大姑姑提出了异议。
“平时奶奶都是跟着我爸我妈过,我的三个姑姑都没怎么尽赡养义务。”小陈说,奶奶过世后,父亲决定将奶奶留下的存款分成四份,“我们家拿一半,剩下的给三个姑姑平分,但大姑却一定要求她多分。”而且,由于大姑对遗产分配有异议,导致陈小姐奶奶在社保部门的丧葬费、抚恤金也领不出来。
对此,丁少曦律师的建议是,老人遗产的分配问题,还需要几个子女坐下协商,如果实在协商不成的,那么只能诉诸法院,由法院判决。“对于老人的遗产,哪个子女尽的赡养义务多,那么法官会酌情多分遗产。”丁少曦说。
周日有请律师
每周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都会举办现场咨询活动,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前来咨询,欢迎报名。
时间:10月29日上午9:30-11:30;地点: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8楼会议室;报名方式:拨打96060热线报名,或在“有请律师”微信平台留言,在对话框中输入“报名+联系方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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