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就网传“一名学生被网络诈骗后因‘私自报警’被处分”一事,浙江理工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称,“处分”系某管理人员“私自决定”,目前已撤销,并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看完这条新闻后,瞬间觉得对“私自”这个词的理解力,有点不够用了。简直怀疑当年的语文老师留了一手啊。
“私自发处分”,意思咱明白,但是“私自报警”的说法就让人逻辑紊乱了。
难道报警不能私自进行,还得让组织出面?大学生是成年人,他们依法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包括报警。至于事先要不要跟管理人员通气,那取决于他们的意愿。
就因为没打招呼,就私自把人家“处分”了,这事听上去简直像讲笑话。这究竟是不懂常识,还是霸道呢?按说在大学校园里,不该发生这种“神剧”啊。
浙江理工大学在情况说明中称,该生平时不听老师和班主任多次劝告,经常上一些可疑网站,最终误信网络上的不实信息,导致被骗1000元。该学生所在自考助学站点某管理人员因怒其不听劝阻,也担忧其他学生再上当受骗,为了震慑学生,在没有向学院领导请示情况下,擅作“处分”决定,并把文件张贴在宿舍门口。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贴门神”呢。
又是出发点好,好心办坏事?字里行间能读出这样的意味。
但值得追问的是,假如该管理人员跟院领导请示了,剧情又会向哪个方向发展呢?
诛心之论咱不发,确实不好“预测”。
也许,在一些老师或管理人员的眼里,这名学生简直有点“拎不清”,甚至还有点三观不端正。
但是且慢,该生在遭遇骗局之后,选择向警方求援,这本身就是“瞬间长大”的一个信号啊。
年轻时谁不犯一点“不听劝告”的错呢?
管理是一门学问,绝不是和学生耍性子。你不听我的我就给你颜色看看,那还要耐心细致的管理干吗,用“舍门处分”威慑不就行了?
看来,追究当事人责任还不算完,还得好好反思一下管理上的缺失。
写到这里又看到一条新闻:上海一名“义气男”帮忙讨债并拘禁他人,被捕后称只是帮朋友。
帮忙帮到“私自”拘禁他人,这才是真的“拎不清”啊。刘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