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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0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母亲出走10多年,检察官还她“事实孤儿”身份

  快报讯(通讯员 叶晶 印倩 记者 陶维洲)小元元(化名)不满一周岁时,父亲自杀身亡,母亲离家出走。10多年来,小元元的“孤儿”身份始终得不到确认。10月9日,在泰兴市检察院支持起诉下,法院判决,宣告小元元母亲为失踪人,小元元“事实孤儿”身份得到确认。这是泰州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事实孤儿”申请宣告母亲失踪案。

  10月9日,泰兴市法院开庭,法律援助律师和泰兴市检察院检察官参加庭审。多年来小元元过着如同孤儿一般的生活。因母亲失踪多年无法律证明,她也享受不到民政局的孤儿养育金。孤儿每月养育金1200元左右,但她只能领到300元低保费用。

  8年前,小元元成为泰兴市检察院“检察官妈妈”的结对帮扶对象。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而她的爷爷奶奶却一天天老去,检察官想,如何才能帮助这个不幸的孩子,维护她的合法权益?

  今年泰兴市检察院“满天星”困境儿童关护工程将关护“事实孤儿”、助力“宣告失踪”特别诉讼确立为重点工程。“我们旨在帮助父亲服刑在押、母亲离家出走多年,或父亲死亡、母亲失踪多年等符合孤儿情形、却未领取到孤儿救济金的‘事实孤儿’申请宣告父(母)失踪,从而解决他们生活困顿,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今年5月,泰兴市检察院帮助小元元申请法律援助,并由援助律师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其母亲为失踪人。6月,法院发出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间,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小元元诉讼请求。近日法院审理此案,检察官出庭支持起诉,法院当庭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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