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现代快报9月28日的社评《被调戏的收费员很生气,后果不严重?》后,我觉得要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不妨出台一个公路收费服务行为规范。
现在公路收费站管理部门虽然对收费员也有一定的要求,但只是一般性的要求,针对性不是很强,有些方面没有触及。
公路收费与一般商品交易不同,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可以货比三家,价比三家,不想买可以不买。公路收费不一样,没有什么“比”的余地,更不可能让你讨价还价。虽然戏弄收费员的司机中,有一些确实属于思想不健康的。但也有的人是用戏弄的方式来发泄不满。
因此,公路收费站应该通过良好的规范服务来感化他们,缓解司机的情绪。你戏弄我,我不报复你,照样热情规范服务,让他们自己感到愧疚,下次就不会再戏弄收费员。当然,规范中也应该规定,如果发现司机恶意戏弄,可以进行警告,必要时拨打110报警。
其实,公路收费站与司机的矛盾不只是戏弄问题,收费公路管理部门应该认真排查一下,研究一些相应的措施了。
当然,也希望在相关法规中把戏弄收费员的行为纳入惩治范围之中,依法惩治更具有威慑作用。
南京 吴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