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下午,在启东市寅阳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14岁的初中生用电动车载着同学,在马路上行驶时撞上停靠路边的货车,导致两名初中生双双倒地受伤。
据介绍,9月24日16时53分许,寅阳交警中队接110指令称,在寅阳镇和合镇百慧超市前路上,有机动车和电瓶自行车事故。接警后,民警季锡聪和张豪杰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见有人受伤,又联系第四人民医院的救护车,并将两名伤者送上救护车。
原来,沈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到事故路段处百惠超市去送货,将车辆由南向北方向停在超市门前路段处。正准备离开时,14岁的初中生刘某,用电动自行车载着15岁的同学徐某,由南向北直接撞上货车后尾左侧的保险杠处,造成刘某,徐某跌地受伤,电瓶自行车受损。
警方提醒,年满16周岁方可驾驶电动自行车,且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此外,车辆要停在停车泊位内,不能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如遇紧急情况停在路边,需摆放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行人。
严君臣 张凌 范天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