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外国语学院某校区的一位大四女生,疑从寝室床上跌落后不治身亡,她睡的是上铺。就在上个月,杭州也有一位大一新生小徐,凌晨4点从上铺摔下来,好在被救回一条命。近期连续出现这样的消息,人心震动难消。
都市快报公开了该学院学生所展示的女生寝室照片。简陋的铁架高低床,是很多学校的标配。
它们多少年不改初心,默默承载着一代又一代学生们的安全和未来。
事后,校方传出这样的声音:目前,高校寝室文明建设抓得比较紧,我们对学生寝室布局也在不断提升。
永远的高低床,看上去总是矮矮的、短短的护栏,也许有些“提升”是需要抽象着看的?
睡过高低床的都不会陌生于那种吱吱呀呀的声响。可是,声响可以忍受,危险能怎么忍受呢?
媒体展开了关于高低床相关标准的调查和讨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328-1997》规定:高低床的安全护栏高度要大于(等于)20厘米,在放置床垫情况下,要大于38厘米。护栏和床头之间的缺口应在50-60厘米。但业内人士称,这只是推荐性国家标准。
与此同时,校方也好,专家也好,都提出了“上铺安全指南”。问题是,讨论和建议,是建立在设施令人疑虑的安全性上。
温州网9月22日报道称:有人爆料,6岁女童从幼儿园二层床铺跌落,摔成颅内骨折。
就算给孩子每个小时叮嘱一次“上铺安全指南”,也保不齐出现“万一”啊。
与其讨论标准,不如考虑一下在校园取消上下铺的可行性。住宿者,能不能都睡“下铺”?
显然,标准的统一是一个不短的过程,让厂家全都按安全标准生产是个不小的难题,而等到符合标准的上下铺进入校园,谁知道都啥时候了?睡在上铺的兄弟姐妹等得起吗?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传唱了很多年,现在看来,睡在上铺并不是什么浪漫的事。
说到学校宿舍里的床铺问题,不能不提到一件奇葩事:湖北省浠水县实验高级中学扩大范围,收取走读生住宿费,这是湖北省物价局通报的十五起价格违法案件中的一起。
布拉格有张床,那是电影艺术;学校里有张“不存在的床”,那是什么艺术呢?
浠水县实验高级中学领导,我想和你谈谈。刘方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