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杨维斌 周潇 记者 陶维洲)一名男子在超市购买了一包火腿肠后,立即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索赔。奇怪的是,超市清点发现,火腿肠总数并没有少。这是怎么回事?
8月18日下午3点半左右,一名男子在南京板仓街一家超市购物,结账后立即告知店员,他买的这袋火腿肠是过期的,要求超市赔偿。店员表示,超市定期盘查,不可能有过期商品,想看看他买的火腿肠是否确实过期了,被男子拒绝。
8月19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到这家超市进行调查,超市负责人表示,投诉者有弄虚作假的嫌疑。超市工作人员报了警。
板仓派出所民警发现,男子提供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火腿肠虽然是过期的,但超市货架上的余货并未过期,并且两者批次不同。最关键的是,根据超市盘点记录,男子来购物前,超市共有14包火腿肠,货架上4包,其余10包在仓库里。之后超市又清点了火腿肠,一包未少。“过期的火腿肠明显不是我们出售的。”超市负责人表示。
9月5日,记者了解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取证调查后,投诉男子承认自己弄虚作假,过期火腿肠是其带进超市的。最终,男子撤销投诉并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