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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微信公众号主体更换,需办理公证

  快报讯(通讯员 于金兰 记者 邓雯婷)随着微信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公司注册了自己的微信公众号。而将公众号转移给其他公司时,则需要办理公证。近日,南京市石城公证处办理了多件迁移微信公众号公证。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一些当事人来到石城公证处咨询,其公司注册了微信公众号,因业务需要,要将公众号转给另一个公司,即办理微信公众号的迁移。根据腾讯公司的相关规定,需要原公众号主体和目标公众号主体共同签署《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对《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进行公证。

  石城公证处在办理此类公证时,需要对微信公众号主体资格进行审查。除了要审查原主体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件证明外,还要审查原主体的微信号。原主体在注册成功微信公众号后,在微信公众号资料中会展示“账号主体”等详细信息。所以,公证人员在审查时,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微信号名称,在“账号主体”中查看“认证详情”,对相关内容采取截屏打印的方式保存;同时,需要对原公众号和目标公众号的申请人身份信息、主体名称、原始I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四方面关联性审查,确保与申请人提交的主体资格材料相一致。

  石城公证处大多采用的是证明《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上申请人的签名、印鉴属实即可。还需要注意的是,腾讯公司要求《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共计两页)加盖骑缝章。

  江苏南京市石城公证处网址:http://www.njscgzc.cn

  办公地址总部:中央路19号(金峰大厦七楼),咨询电话:83232607

  迈皋桥分部:和燕路258号(地铁一号线红山站旁), 咨询电话:8317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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