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项凤华)8月23日下午,由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南京市总工会共同举办的南京首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和调解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举行。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南京只有劳动仲裁员120名、调解员数百人,而近年来劳动纠纷案件居高不下。2016年,南京共办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3万件,其中劳动报酬纠纷占比最大,尤其是关于加班工资的。
“我一年要办将近200个案子,其中80%的仲裁都牵涉到劳动报酬。”南京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处的仲裁员罗朝晖说,他曾审理过一个典型案例。南京某小区一位保安,根据公司安排每天工作12小时。按照国家8小时工作制要求,这位保安申请额外的4小时加班费,但遭到公司拒绝。“只要违反了8小时工作制,拿出没有支付加班工资的证据,员工的劳动仲裁申请肯定会得到支持。最后通过仲裁,该保安拿到了加班工资。”罗朝晖说,其实许多小区保安的工作时间都是这样的,但很少有人提出异议。
需要提醒的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受时效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断了,那么讨要加班费的时效只有一年。
南京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处副调研员李建华告诉记者,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很多经济形态层出不穷,尤其是“互联网+”的灵活思维,比如网约车、外卖服务等,这些灵活用工形式为处理劳动纠纷带来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