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强对境外投资的宏观指导,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推动境外投资持续合理有序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重点推进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和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境外投资;在审慎评估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稳妥参与境外能源资源勘探和开发。
《意见》限制开展赴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限制开展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
《意见》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包括,一是涉及未经国家批准的军事工业核心技术和产品输出的境外投资;二是运用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工艺、产品的境外投资;三是赌博业、色情业等境外投资;四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的境外投资;五是其他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的境外投资。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