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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江苏绿色指标,满不满意你说了算
一年一评价、五年一考核,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要扣分

  城市“有多绿”,今后将有科学的统一评判标准。近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同时江苏省环保厅、省统计局、省发改委、省委组织部印发的《江苏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一办法两体系)公布,这意味着江苏“绿色发展”评价考核有了具体方案。8月15日,江苏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通讯员 苏环轩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安莹

  实施办法提出,对各设区市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实行一年一评价、五年一考核机制。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等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报告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各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括7个分类指数、56个二级指标。以2015年为基期,结合“十三五”规划纲要目标和相关部门规划目标,测算各设区市绿色发展指数和资源利用指数、环境治理指数、环境质量指数、生态保护指数、增长质量指数、绿色生活指数6个分类指数。绿色发展指数由除“公众满意程度”之外的55个指标个体指数加权平均计算而成。

  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包括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评价结果、公众满意程度、生态事件等5部分24个指标,其中有16个指标为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3项(含)以上约束性目标未完成的地区考核等级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同时将“生态环境事件”设置为扣分项,每发生一起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环境污染责任事件、严重生态破坏责任事件的地区扣5分,该项总扣分可达20分。

  这次考评办法最大的特点,是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单列的评价体系,注重群众的关注度。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考核评价体系最重要的尺度。

  省统计局能源资源环境处工作人员介绍,两个指标体系都强调公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既让群众在评价考核中有足够的发言权,也力争评价考核结果与群众感受一致。特别是在目标赋分上,对生态环境保护等体现人们获得感的部分赋予较高分值。省统计局将通过抽样调查获取各地区“公众满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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