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判给女方,结果男方连探视都遭阻挠;没有拿到孩子抚养权,索性将孩子抢走藏起来……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一些离异夫妻可谓费尽心机。由于此类事件往往涉及民事纠纷,公安机关很难调处。不过,律师和法官表示,其实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都是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离异一方不愿执行,那么另一方完全可以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邓雯婷 王瑞 陶维洲
案例
离婚后,爸爸想看孩子都难
今年33岁的刘先生是外地人,5年前认识了南京姑娘罗某,两人相恋一年后便结婚了。小两口婚后两年多一直没有孩子,刘先生的丈母娘为此非常着急,劝小两口去做试管婴儿。罗某终于怀孕了,夫妻俩的感情却出现了问题。妻子回娘家养胎后,丈母娘经常都不给刘先生进门。罗某生完孩子后,直接带着孩子回了娘家,刘先生多次上门要求看孩子,都遭到了丈母娘一家的拒绝。
最终,孩子没看到,刘先生却等来了妻子到法院起诉离婚的传票。法庭上,两个人都表示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最终因孩子还小,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罗某。虽然每个月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要想看孩子一面,对于刘先生来说非常困难。为此,他甚至想过去妻子家将孩子抢回来。
孩子突然不见了,原来是被前妻接走
前不久,南京红山派出所接到一起警情,市民王先生报警称,自己的孩子不见了。王先生告诉民警,当天他带着10岁的儿子到浴室洗澡。当时他让孩子在浴室大厅玩,等他洗完澡出来,发现儿子不见了。
难道孩子被不法分子拐走了?这可能是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正在王先生焦急寻找孩子的时候,他接到了前妻、即儿子母亲的电话,称孩子已经被她接走了。“离婚时孩子是判给我抚养的,她凭什么接走?”报警时,王先生向民警抱怨。原来,王先生和前妻离婚时,双方就打起了一场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战。最后,经过法院判决,孩子由王先生抚养。之后,为了什么时间探视孩子,王先生和前妻又闹得很不愉快,这次其前妻索性在没有通知王先生的情况下将孩子带走了。经过警方做工作,两天后孩子被送了回来,不过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应对
可到法院申请执行保障探视权
离异夫妻抢小孩而引发的警情并不鲜见。南京玄武公安分局红山派出所教导员马科祥介绍,此类警情往往只能调解。离异双方将孩子带走并不涉及违法犯罪。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吕金艳律师表示,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拥有探视权。虽然父母离婚了,但父母双方还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遭遇不给探视,或者未获抚养权一方将孩子抢走怎么办?对此,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王冬青副庭长表示,权益被侵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强行将孩子带走或者“偷”走的,执行法官会对抢走孩子一方进行执行,强制其将孩子交回。如果对方拒绝执行,那么将会被依情形处以训诫、罚款或者拘留的处罚。
“对于拒绝探视的,同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保障探视权的行使。”王冬青说。
律师周日见
每周日,现代快报“有请律师”都会举办现场咨询活动,有任何法律问题,都可前来咨询,欢迎报名。
时间:8月20日上午9:30开始
地点: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8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拨打96060热线报名,或在“有请律师”微信平台留言,在对话框中输入“报名+联系方式”即可。(请扫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