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增加职工工资收入,逐步提高企业职工生活水平和质量,促进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根据常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2017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的工作目标,综合考虑常州市当前经济总体形势、企业经济效益、就业状况、企业成本等因素对职工工资增长的影响,确定今年常州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分别是: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为3%,不设企业工资增长上线。
常州市人社部门文件提出,常州市城镇各类企业应按照工资指导线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以在工资增长基准线或者以上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水平。企业生产经营不稳定、经济效益不太好的企业,可以在工资增长下线或者以上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和水平。实行计件、计时工资制的企业,可参照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计件单价、计时工资标准等。
各类企业在安排职工工资增长时,要考虑工资绝对增量因素,合理确定经营管理人员与其他职工的工资增长比例,重点提高生产一线职工、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原则上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企业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逐步缩小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差距。在考虑企业在职职工工资增长的同时,要考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增长。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