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姚秀金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他是徐州地区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
李伟豪 周娜
母亲住院都不请假,下班以后去陪护
姚秀金,男,52岁,一级法官,现任睢宁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负责人。1988年9月,姚秀金从江苏省司法学校毕业,进入睢宁法院后一直在基层人民法庭工作,那时基层条件艰苦,交通不便,吃饭都是随便凑合一顿,一周才能回城一趟,家庭很难照顾到。
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子,姚秀金能体会到基层群众的不容易,能读懂他们的诉求。他心甘情愿地在基层工作,努力利用自己的特长为民排忧解难,一干就是18年。
努力付出换来的是骄人成绩:自1995年具有审判职称以来,他共审结民商事案件近万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申诉案件、无一被举报和投诉案件。
2006年,因工作需要,组织把他安排到民一庭任副庭长。工作上孜孜不倦、甘于奉献,而对于家人,姚秀金却是满怀愧疚。2011年底,住在乡下的老母亲突然病倒了,然而临近年关,庭里实在忙得脱不开身。老母亲住院一事他没有向任何人提起,甚至没向院里提出请假的要求。工作时间姚秀金办好手中的每一件案件,下了班就急忙赶去医院。直到母亲病危,医院通知准备后事,他才向院里请假陪伴母亲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接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工作后,姚秀金每年要审理300余件案件,签发1000多件法律文书,发放1000多万赔偿款,办理车辆保全400余件,还要与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协调对接有关保全、理赔等琐事,工作强度和压力可想而知。
为按期开庭,求医生推迟一天割阑尾
长期不辞劳累,让这位法官很难注意到自己身体的健康状况。2014年3月的一天,他上午接待了两拨当事人,本想利用中午的时间再将写好的判决书修改一下,但腹痛难忍,被送去医院,医生经询问和检查后,认定阑尾炎已经化脓,必须马上住院手术。他却一脸愁容地跟医生商量:“我下午还有两个庭,这个手术能不能明天再做?”
姚秀金出身农民家庭,妻子在棉纺织厂工作,收入甚微,每月的工资除了生活开销还要给老人寄生活费,由于经济负担重,多年来,他连自己的住房都没有,直到几年前,才买了一套二手房。
29年的司法之路,姚秀金连续立功获奖累计50余次,“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等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江苏省劳动模范”、“徐州市勤政廉政好干部”、“徐州市优秀共产党员”……
“这是我该做的事”是姚秀金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朴素自然,却折射出了一名人民法官的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