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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南京成立省内首个
军嫂创业涉税服务站

  快报讯(通讯员 王锐 金天 韩银安 记者 张瑜)退伍军人创业有不少税收优惠政策,而对军嫂创业,南京地税也推出了专门的税收服务。7月30日,南京市六合地方税务局与某空军部队联合建立“军嫂创业涉税服务站”,组织专业税务人员为军嫂量身定制个性化税收服务,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也是江苏省首个专为军嫂创业成立的税收服务站。

  在“军嫂创业税收服务站”里,六合地税税务人员为军嫂们送上相关税收资料和联系卡,随时随地为她们答疑解惑。“以前也听说过军嫂创业会有优惠,营改增后,军嫂在创业时的税收优惠政策会不会有啥影响?”军嫂赵丽丽准备开一家零食小店,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前来咨询。

  税务人员告诉她,根据相关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提供应税服务的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提供应税服务的免征增值税)。听完介绍,赵丽丽算了一下,军嫂创业初期,税收优惠政策能帮企业省下不少钱。

  去年,原解放军驻宁某部团职干部老李退伍后,一直犹豫是做公务员还是自主创业。在详细了解退伍军人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后,他决定自己干。“自己创业的话,等于前三年几乎没有税收负担啊!”老李不光自主创业,还把同年离队的几个战友一起拉过来注册公司,并且很快取得不俗业绩。

  随着业务增多,公司人手开始出现短缺。老李这次主动和地税部门进行沟通,税务人员提醒他,从他的公司情况看,如果以后招录退役士兵的话,公司每人每年还可以享受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6000元的税收优惠。听到这样的解释,老李特别开心,觉得税收优惠政策真是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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