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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网
唐晶直接开除凌玲,违法啦!
《我的前半生》槽点还不少
律师挑刺这部热播剧中有些剧情违背法律常识
  罗子君在离婚官司法庭上(第13集)
  成为辰星副总的唐晶(右)将凌玲(左)开除(第38集)
  贺涵背黑锅离职(第42集) 图片均为视频截图

  7月26日晚,热播剧《我的前半生》终于迎来了大结局。不少观众对男女主角没有在一起的结局很是不满,对“小三”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惩罚感到失望。不过总体而言,这部电视剧还是赢得了不错的口碑,创下近几年来都市剧收视纪录。然而细心的观众发现,《我的前半生》中有些剧情涉及的法律问题存在瑕疵,有违法律常识。现代快报记者邀请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王劭丹律师,一起来聊聊剧中的精彩情节和涉及的法律问题。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见习记者 邓雯婷

  《我的前半生》剧情梗概

  三十多岁的罗子君是一名全职太太,丈夫陈俊生是一个收入颇丰的项目经理。陈俊生和公司里的离婚女同事凌玲互生好感,后直接跟罗子君提出离婚。罗子君的好闺蜜唐晶是一个职场女强人,和男友贺涵相恋十年还没有结婚。子君离婚后,唐晶和贺涵一直在帮助和鼓励她重新展开新的生活。渐渐地,罗子君和贺涵相恋,而知道真相的唐晶不能原谅子君,最终三人各自开始新生活。

  罗子君离婚时,顺利得到财产和孩子抚养权

  【剧情回顾】罗子君的丈夫陈俊生出轨,两人面临离婚。身无一技之长、只会花丈夫钱的罗子君,想获得儿子的抚养权无疑是很难的,最重要的是罗子君原生家庭也是问题重重,母亲离异、妹夫不工作还需要陈俊生救济。条件不好也就算了,一家人在一起还经常吵架,这对小孩的成长是很不利的。贺涵送来陈俊生的加班数据,说明他对儿子的关心甚少,随后罗子君掏心掏肺地在法庭上说出自己的想法,最终她获得儿子的抚养权。虽说陈俊生出轨在先,在现实中罗子君离婚真的可以拿走车子、房子、孩子吗?

  律师:只是编剧的美好心愿,离婚财产归属不简单

  王劭丹表示,走出法庭,罗子君的律师志得意满地对她和家人说:房子、孩子、车子都是你们的。这个剧情其实不太现实,除非陈俊生自愿放弃全部财产,否则罗子君很难因为他的出轨而取得全部财产。《婚姻法》第17条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39条规定,在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个度也是在适当范围内,仍然要综合考虑。就剧中情况,一方面要确保陈俊生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陈俊生是婚后主要的家庭财富创造者。因此,房子、车子都归罗子君,这只是编剧的美好心愿。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来看一下没有收入的全职太太,能否取得孩子抚养权呢?王劭丹谈到,这是好多想从婚姻中解脱出来的全职妈妈很关心的问题。陈俊生虽然高收入、高学历,但是“救火队员”贺涵送来的考勤表清晰说明:他没时间带孩子,有限的时间在辛勤工作之余还要忙于婚外情。而离婚时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决,最重要的原则就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不轻易变更孩子成长环境为宜。罗子君在外挂闺蜜和人生导师贺涵的指导下上进地找份工作,满分!她把孩子带大,熟悉孩子的习性,有份稳定的收入,孩子的抚养权,放在电视剧外,是大有可能的。

  唐晶成为公司副总,将背地嚼舌根的凌玲开除

  【剧情回顾】唐晶拿下了天津的客户,空降成为辰星的副总,这使得陈俊生丢了副总的职位,凌玲十分不服气。凌玲和小董背地里说三道四,唐晶当众将凌玲开除,她的手下容不下这种爱搬弄是非的人。凌玲心有不甘,她愤怒地指责唐晶公报私仇。因为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立即解除劳动关系,要经过一定的程序,而且要有法定理由。

  律师:没有法定理由,领导不能随便开除员工

  王劭丹表示,唐晶虽然厌恶凌玲,但是不能说开除她就开除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从这些条例我们发现,凌玲没有任何被解雇的法定事由。唐晶看凌玲不爽,因为她背后嚼舌头。但是凌玲委屈地自己也说了,她工作兢兢业业,没有任何做错事的地方。

  凌玲将公司数据故意泄露,发封邮件解释完事

  【剧情回顾】凌玲和小董对唐晶心有不满,两人联手对付唐晶。小董给凌玲通风报信,还将安琪儿公司的机密资料交给凌玲。二人将机密资料泄露给安琪儿公司的竞争对手碧欧辟,安琪儿要求彻查数据泄露一事,并要求辰星公司责令唐晶停职检讨。贺涵替唐晶背下黑锅,并让陈俊生主动举报自己。坐上副总位置的陈俊生十分痛苦,背上卖友求荣的罪名,心疼丈夫的凌玲主动发了一封邮件,坦白了安琪儿事件的前因后果,洗清了贺涵和唐晶的罪名。泄露商业机密,这么大的事,发封邮件就没事了吗?

  律师:已涉嫌泄露商业机密,可能负刑事责任

  王劭丹表示,被开除了的凌玲和被羞辱的小董诬陷唐晶窃取公司机密,不是道歉可以了事的。根据《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客观要件包括: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由此可以看出凌玲将公司机密资料泄露给对手单位,已经涉嫌泄露商业机密,可能会触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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