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之内,住了多年房子被人强行清出,在毫不知情的状况下,房子就被过户给他人;莫名其妙背负巨额贷款……”近日,记者从致诚公益律师团队了解到,近年来一种以“理财”之名实施的新型“房诈”逐渐浮出水面,截至目前已发生数十起老年人因理财抵押房产而失去房子的案例。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
“一天之内,我的房子被‘偷’了!”
去年10月的一天,家住北京市朝阳区新源西里社区的张女士正外出买菜,突然接到其母李阿姨的电话。张女士快速返回,只见门锁已被强行撬开,家里的东西正被十几个彪形大汉飞快地往外清出,杂乱地堆在小区院子里。
“你们凭什么闯入我家,强行搬我们的东西?”张女士愤怒地同这些“闯入者”理论并制止他们。然而,这群人却拿出了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面记载的户主显示为“李某”,而不再是张女士的母亲李阿姨。母女俩彻底蒙了。“这不是你们的房子,我们这是合法腾退!”“闯入者”态度蛮横。
“一天之内,我的房子就被‘偷’了。”一想到这套已经住了35年、一家4口(李阿姨、女儿女婿和外孙女)仅有的房子没了,李阿姨不禁老泪纵横……
假称“以房养老” 实为诈骗
2016年5月,李阿姨经人推荐认识了自称“北京店网副总裁”的广某,广某告诉李阿姨自己正在做一个“以房养老”项目,只需用房产证做3个月抵押贷款后借钱给他,就可领取5%的月息,3个月期满后本息全部收回,再用本金赎回房产证。“广某拍着胸脯保证,这个项目没有风险,也不用付任何费用,只需要签一些简单协议,就能净赚近50万的利息,我就心动了。”李阿姨说。
广某特地给李阿姨介绍了“委托代理人”龙某,并强调龙某认识很多“金主”,可以提供抵押贷款,。龙某告诉李阿姨,为她找到了“金主”王某提供抵押贷款。
接下来,龙某陪同李阿姨来到北京某公证处,在他的“指导”和催促下,李阿姨仅用不到10分钟的时间,就签署并公证了预先备好的厚厚一摞文书。“龙某根本不让我细看,就说都是些基本合同,他都仔细审核过,我只需在他圈定好的位置签字和按手印就行,公证员也始终没告诉我签的到底是个啥。”李阿姨说。
此外,除了广某出具的向李阿姨借款190万元的借条,所有签署的文书都统一由委托代理人龙某领取和保留,李阿姨连个副本都没有。房子被过户后,李阿姨从公证处调取这些文书才发现,除了借款合同、房屋抵押合同,还有委托公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房屋处分委托书等。尤其是那份委托书,可以说全权委托龙某享有对房产的一切处分权利,包括解除抵押、买卖、办理产权登记、缴税等所有内容。
老年人的房子是怎样被“偷”的
李阿姨的遭遇并非孤例,致诚公益律师团队的律师告诉记者,他们提供援助的老年人因理财抵押房产而失去房子的类似案件,已多达数十起,仅在广某、龙某、“金主”王某的作案链条中,就有11户老人受害。
房子究竟是怎么被过户的?“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是导致房屋被卖的关键文件。”据分析,“委托代理人”正是基于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就能够在老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房子。委托书中大多标明“我要成本价出售位于某处的房产,由于不能亲自办理,特委托受托人全权代办抵押登记、签署有关文件协议、领取权证、办理提前还款、解除抵押登记、网签、过户、提款、转委托……”字样。
老年人在“委托代理人”的“忽悠”之下,不明就里就对该委托书进行了公证,这就完全符合房屋管理部门对于他人代办过户的要求,相当于老年人在向“金主”借款时,就同时把房子交由他人掌控,而不是如理财一方所说的只是拿房本做抵押而已。
新“房诈”,披着合法外衣的“银发收割”
“我们分析认为,这就是以‘理财’之名实施的新型‘房诈’,是披着合法外衣专门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银发收割’。”援助律师说,骗子的作案手法看起来严丝合缝,而且似乎有着完备的法律文书作支撑,但并非无懈可击。
老人们对公证处进行了多次复核和投诉。今年5月3日,针对“北京市国立公证处发生数起为不真实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导致当事人房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买卖或抵押的情况”,司法部对该公证处予以一系列处分,并吊销了曾多次为老年人办理牵涉“房诈”公证的公证员李某、冯某的执业执照。
截至目前,有的老人通过提起诉讼、异议登记等法律手段,暂时保住了自己的房子;广某也因为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老人们的“保房行动”也取得了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