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上午,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大桥法庭的法官来到辖区浦头高汉村村委会,将巡回法庭搬到了群众身边,用法律与真情调解一起因邻里矛盾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并通过庭审给当地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江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孙飚告诉现代快报记者,2015年至今,大桥法庭组织巡回审判、上门调解共80多次,在妥善处理好案件的同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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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参与这起巡回法庭开庭。案件的情况是,原告蒋某诉称:被告蒋某某夫妇与其同生产组紧邻,原告一直都通过被告住宅西侧一巷道行至街道,且此处为自己通行必经之路,但被告一直阻止通行,并设置障碍。几年内双方多次发生纠纷,打砸等事件,并且有人受伤。
当天的庭审现场,双方就案件有关情况接受了法庭调查,各自答辩等。开庭前,各自非常气愤,但法官庭审现场进行了一番邻居之间要和睦相处等知识宣传,双方最终同意在庭后调解。
记者注意到,开庭的时候,当地近百名群众都蜂拥而至,把小小的村委会围了个水泄不通。其中有20多名村组干部,不少群众没位置坐,顶着酷暑站在窗外聆听。对此,江都汉东村党支部书记马彪说,巡回法庭就是送法进村庄,老百姓现场用案例学法,对促进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有帮助。
另一起案件的原告王某某、孙某某系夫妻关系,共同生育三女一子,即四名被告大女儿王甲、二女儿王乙、三女儿王丙、小儿子王丁,且四子女已经成年。因两原告年老体弱,且拆迁安置后生活开支有所增加。其中被告四小儿子王丁不尽赡养义务,且曾几次殴打原告孙某某。现两原告年岁已高,无任何经济收入,故于2017年春节前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履行赡养义务。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了解了该案的主要矛盾为两原告与其小儿子王丁之间的矛盾,按照法律硬性判决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应在矛盾激化前提前介入,以调解方式化解家庭矛盾才是最佳途径。因赡养案件涉及民生问题,且考虑到赡养的急迫性,加之年关将至,案件承办人第一时间联系到王丁,向其了解情况,并做好王丁的思想教育工作,在承办法官的循循善诱教导下,王丁认识到与两原告之间的问题所在,当即表示愿意担负起两原告的赡养义务,并将殴打其母原告孙某某产生的医疗费赔付给其母,以消除两原告的心头之气,并向其母孙某某道歉。最终在春节前,承办法官同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一家人最终欢欢喜喜过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