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交警7月11日公布“全国首批恶劣气象时超过高速公路限速值的违法车辆”,50辆车因在大雨恶劣天气时不按管制限速而被抓拍,根据超速情况,司机将面临等等不一的处罚。
李伟豪
7月9日,司机张先生从徐州北上高速,当时天雨路滑,高速公路提醒限速80公里/小时,但急于赶路的张先生没有在意,速度开到大约110公里/小时,结果,在G3京台高速徐州段,他的违法行为被“高速公路恶劣气象速度管控综合执法系统”抓拍下来。
接到交警部门的短信通知时,张先生还一头雾水。“以前也经常遇到大雨,限速也正常开,从未被罚过。”他为此还电话联系了交警部门,得知自己确因在恶劣天气时超速被抓拍,面临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接受处罚后,张先生表示理解,“有必要,限速是为了安全”。
在7月7日至7月10日期间,徐州进入大雨恶劣气象,首批50辆车因在大雨恶劣天气时不按管制限速而被抓拍,面临处罚。这些车辆多为小型汽车,车辆号牌涉及江苏、安徽、山东、上海、浙江等省市。
这套“高速公路恶劣气象速度管控综合执法系统”(以下简称速度管控综合执法系统)由徐州交警支队研发,对雨、雾、冰、雪等恶劣气象条件时,高速路上不按管制限速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这套系统目前设置在G3京台高速徐州段,于今年4月经过公安部交管部门论证,并于2017年6月24日在媒体公告使用。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速度管控综合执法系统以雨雾冰雪等恶劣气象条件下高速公路行车速度控制为重点,以气象监测、物联感知、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为支撑,是由气象监测仪、路面可变交通信息板、高清视频监控设备、高清雷达测速仪、数据通信网络及管理中心控制平台软件6部分组成的高科技系统。
该系统通过两次取证形成证据链条。气象监测设备点的高清卡口监控设备将对过往车辆进行第一次抓拍,清晰记录所有途经车辆的外观、号牌及路面交通限速标志。当车辆行驶至测速设备时,测速设备将对车辆进行测速和自动识别,对超速10%以上的违法车辆进行第二次抓拍。两次抓拍的照片将被自动筛选、合成打包,通过无线网络实时发送到指挥平台。
徐州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高子贤表示,速度管控综合执法系统率先在全国解决了恶劣气象条件下超速违法行为无法取证,无法处罚的执法盲区,打破了交通管制期间交管部门“管而不治”的局面,填补了高速公路管理空白,对高速公路“降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逐步形成安全行车的“江苏规矩”具有推动作用,具有极大的推广价值和复制可能。
刚喝过酒还代驾
被查想起后悔了
7月16日晚,徐州交警支队九里大队展开酒驾整治行动。被查获的酒后驾驶人中居然有一个是代驾。
据了解,查获地点距离代驾马某的家,只有500米距离。马某被拦下时,他驾驶的红色轿车慢速行驶,车窗落下后,酒气扑面而来。面对民警的例行盘查,马某左躲右闪,一直不配合,但终究还是没有“逃过”酒精呼吸测试。测试结果表明,马某酒精呼吸测试值为55mg/100mL,已涉嫌酒后驾驶。
确认酒驾后,马某抱头掩面后悔不已,他说:“太后悔了!没想到自己身为代驾,竟因喝酒被查获。”据马某在接受问询时透露,当晚他跟朋友出去吃烧烤,因天太热就在朋友的怂恿下喝了两瓶冰镇啤酒降暑。刚开始喝酒,这时来个了电话,说要找人代驾,而且距离很近。抱着侥幸心理,马某便接了这单活,没想到代驾不成连累车主。
根据相关法律,马某将受到1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半年的处罚。
李伟豪 赵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