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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网
失踪33天,章莹颖案还是一堆问号
快报记者连线该案律师王志东,解答你关心的热点问题
  章莹颖 资料图片
  章莹颖案代理律师王志东

  6月9日,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在美失踪,截至目前,已经33天。

  自那一天起,章莹颖的命运以及相关案件,一直牵动人心。对于其失踪后的状态,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个是美国警方的观点:根据对犯罪嫌疑人的监听以及发现的某些证据,他们推测章莹颖已经死亡;而另一个观点则认为章莹颖可能还活着——她的家人从未放弃过寻找。在警方没有出示“已死亡”的关键性证据之前,寻找章莹颖依然是一件非常现实的事情。与此同时,关注此案的众多国内网友,也对美国警方的过于淡定和漫不经心感到不解,甚至不满。

  7月11日晚,现代快报记者微信连线章莹颖家属的法律顾问、代理律师王志东,他对涉及此案的一系列热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解答。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郑晓蔚

  1

  突然有线索,FBI为何不奔赴小镇塞勒姆?

  美国时间7月6日,章莹颖家人前往距离事发学校大约200公里的小镇塞勒姆寻找章莹颖,是基于当地居民的爆料:多位目击者声称,曾看到章莹颖在该镇兜售珠宝。但侦办此案的FBI(美国联邦调查局)对此线索并不热心,他们表示正在处理更高优先级的有价值的情报信息。他们对该镇曾经出现过章莹颖踪迹的信息提供者动机表示怀疑。不过FBI也表示会派人作进一步的调查。

  对于章莹颖家人的做法,其代理律师王志东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完全能够理解,“首先我想强调的是,章莹颖家人从未放弃过,他们一直在期待着莹颖能够回到家人身边。所以任何线索他们都不愿放弃,他们希望奇迹能够出现。”

  尽管FBI认为章莹颖家人擅自行动会对案件调查产生负面影响,但章莹颖家人认为这是别无选择的做法。王志东律师说:“我们无从知道FBI所说的更高优先级的线索是什么,我们也不知道对于小镇线索,FBI最终会不会采取行动以及何时行动,但是任何一个线索都是一丝希望。我们只能在已知的范畴内争取每一个可能,我们做不到眼睁睁看着而不去行动。”

  7月11日,塞勒姆警方将一段摄于5月19日的视频出示给章莹颖家人。视频中的女孩与6月16日在小镇上现身的女孩确认为同一人。昨天,章莹颖家人已经确认,“塞勒姆小镇女孩”并非章莹颖。

  2

  警方为何还没有撬开嫌疑人的口?

  这条线索断了之后,有关章莹颖的下落似乎又只能寄望于涉嫌绑架的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开口。28岁的克里斯滕森将在本周五第三次出席此案的预审听证会。这次预审将决定是否有足够证据起诉克里斯滕森。

  国内部分网友对美国警方的办案效率感到不解:既然嫌疑人克里斯滕森已经落网,为什么不能对他加以审问,获取章莹颖下落呢?在部分网友看来,克里斯滕森是个十足的坏人,潜意识里他们嫌警方对坏人太过客气。甚至有人认为对此人的迁就就是对章莹颖的不公平。

  对此,王志东解释说:“在美国刑事案件的侦查当中,嫌犯有权利保持沉默,任何人没有权力强迫嫌犯提供口供——尤其是对他可能不利的口供。这是美国的司法体制。”

  3

  副市长是嫌疑人代理律师,会影响案件吗?

  有媒体爆料称,嫌犯所雇佣的私人律师事务所布鲁诺律师事务所中,代理律师之一的汤姆·布鲁诺是伊利诺伊州香槟市副市长、市议会议员。有人质疑,这一公职身份是否会对案件产生影响。

  对此,王志东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担心没有必要。“我们并不认为这个律师团队,尤其是汤姆·布鲁诺在香槟市担任副市长这样的公职对此案件有任何有利或不利的影响。事实上,我们不介意嫌犯有一个称职的代理律师。这样,嫌犯在被判有罪之后不可能以律师代理不力为理由要求重审或是以这样的理由提起上诉。”

  据王志东介绍,汤姆·布鲁诺自1980年开始做律师,专业领域一直是刑事辩护,即为被告辩护的代理律师。同时他也担任一些公职,从1997年起就在香槟市的市议会任议员。他已担任市议员20年,并于目前担任香槟市副市长。

  据介绍,汤姆·布鲁诺的全职是律师,他是兼职担任香槟市副市长的公职。“该职务对于在联邦法庭的刑事案件中代理该案毫无关联。如果他认为所担任的这个公职和他所代理嫌犯案件之间有任何明显或潜在的利益冲突,那么他自己应该要回避。如果联邦的检察官认为这件事情有利益冲突的话,联邦检察官也有理由要求他回避。”王志东进一步解释道。

  汤姆·布鲁诺近日在接受采访时也回应了外界质疑,“我努力为我的委托人辩护,但不可能具备改变事实的魔法。”他还介绍了有关自己担任香槟副市长的工作内容:仅需每周二固定与其他议员开会两小时,主要商讨有关香槟市的长期发展方向、税率高低等市政议题,完全无法也无权干涉警察、消防局的作业。

  他希望华人小区和民众能够理解美国“未定罪前,犯罪嫌疑人都是无罪”的个人基本权益。

  4

  对方律师为何要进行无罪辩护?

  基于这样的理念,汤姆·布鲁诺将对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进行无罪辩护。这同样令部分网民感到困惑。对此,王志东在接受快报记者采访时,也进行了说明。

  “在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中,在目前的阶段,辩护律师一定是以无罪辩护的姿态进场的。关于无罪辩护,首先,它是美国法理上的一个基本原则,即嫌犯在被审判定罪之前都将被认为是无罪的。其次,在重大刑事案件审判中,嫌犯在目前的阶段下不可能认罪,否则接下来将只剩下宣判刑期,审判的过程也将不存在了。所以这种情况下认罪对于重大刑事案件来讲是不存在的。对于一些较轻微的犯罪,比如一个人在商店偷窃而被以轻罪起诉,检察官和辩方律师达成某种协议,在当庭认罪后作出相应惩罚,或视情况可缓刑等都是可能的。但在重大刑事案件当中,直接认罪是不可想象的。现在的不认罪并不等于以后永远不认罪。在重大刑事案件中,嫌犯先不认罪,而后通过检方和辩方的讨价还价,辩方认一个他认为能够接受的罪名,这种可能性在以后也是可能出现的。”

  王志东的话,让人不由得想起一些类似“刑事重案组”之类的美剧,在那些“故事”中,检察官和犯罪嫌疑人的律师讨价还价的场面,确实常见。

  有记者问汤姆·布鲁诺:“相比过往代理的案件,您认为为克里斯滕森辩护难度更大吗?”

  他回答道:“此案非常特殊,工程量很大,但根据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我们在积极地为客户(克里斯滕森)做辩护工作。我们的司法体系就是如此,已经这样运行了20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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