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房子正准备装修,却发现邻居在公用平台上建起了“阳光房”,不仅导致自家空调主机没地方放,还严重影响房子的采光和通风。近日,常州市金坛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排除妨碍纠纷。
陈某与刘某同在某小区2楼买了房子,是邻居关系。2015年10月,陈某在装修房屋时发现刘某竟将两家公用的平台封闭成了“阳光房”,并作为自己的洗衣房使用,导致陈某家的空调主机无处安放。不仅如此,刘某还将陈某家的玻璃外墙拆除并用砖砌成实墙,严重影响了陈某家的采光和通风。陈某曾多次找到刘某、开发商、小区物业及相关管理部门解决此事,协商无果之下,无奈诉至法院。
金坛区法院经审理,判令刘某限期拆除,恢复原状。
何薇 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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