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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调查不予立案的案情,抓住幺蛾子

  周口市局的“接手调查”表明了一个更“靠向”民意的立场。风向由此大变。不要忽略“接手”二字。如果想和稀泥,完全可以继续让县局处理。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针对“西华县一女生被强奸,公安不予立案”一事,周口市公安局通过官微回应,由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接手对该举报案情的调查。

  周口市公安局的这一回应,很给力。

  无论是报案者还是社会公众,对“扭转”此案走向既强烈期待,又有些犯嘀咕,毕竟,市局下面的县局刚刚以强硬的态度对待报案者。

  7月4日,“白衣天使茉莉花”连发数条微博称,其12岁侄女从3月至6月被西华县奉母镇一中副校长、教导主任强奸多达十七八次。6月26日,家属拨打110报警。6月28日,警方给出不予立案通知书。

  当天,西华当地警方微博“平安西华”发布的情况通报称,网民“白衣天使茉莉花”炮制所谓“西华县奉母镇一中发生强奸案”的信息,严重失实,公安机关将澄清事实真相并将对信息发布者依法严惩。

  在这种情况下,市局的“接手调查”表明了一个更“靠向”民意的立场。风向由此大变。

  不要忽略“接手”二字。如果想和稀泥,完全可以继续让县局处理。

  派出专案组,而且主动提请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这很明显地表明有关方面已经做好“壮士断腕”的准备。法律监督,是对报案者进行必要的司法救济。

  这一处理,安抚了民心,直面了悬疑。

  案情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需要调查。在案情真相大白之前,也不必对具体细节“多嘴”。

  假如不存在强奸幼女的情况,该咋咋。但假如案情坐实,那就需要“左右开弓”,射落幺蛾子——一旦事实是应予立案却不予立案,那背后所舞动的“长袖”,所进行的“密室之谋”,也就要彻底揭露。

  毕竟报案人所指,是两名教育工作者,牵连着更多的问号。

  这一案件,之所以出现这一“转折点”,在于报案者微博“造势”。

  县局官微认定其“炮制”虚假信息,但又不提供任何证据,只是一味严厉斥责。其实已经露怯。

  当事人抖落一地的奇耻大辱,悲号声声,已经是退无可退,这份悲意和县局官微所表现出来的“严正”形成了一种很扎眼的对比。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此案的报案者在选择微博曝光之前,有没有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我们不得而知。但报案者这么做,毕竟也是寻求救济渠道。就算有程序上的“瑕疵”,也有沟通和抚慰的必要。毕竟,应该允许当事人感觉不平就喊出来。

  现在,周口市公安局表现出了有问题查问题,不护犊子的态度。这给了公众一个积极的信号。希望真相早点水落石出,惩恶扬善自不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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